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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名犯罪嫌疑人將少女帶至黑旅館實施強姦,案發後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目前該案已移送薊縣檢察院。在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警方也對黑旅館經營者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法律人士表示,未經允許開黑旅館要被治安處罰。如果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犯罪分子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案發當日,彭某等三名男子將被害少女強行帶至薊縣縣城內的一家旅館裏實施了強姦。接報案後,民警經偵查將三名男子全部抓獲歸案。目前,該案已經移送薊縣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旅館,在未辦理入住人員登記的情況下,仍然允許三名犯罪嫌疑人入住。該行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本案的發生。而且該旅館未依法取得許可證,屬於無照經營。檢察官經調查發現,近年來在薊縣發生的多起旅館強姦案件中,涉案旅館均爲黑旅館。
檢察官根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相關規定,向薊縣工商分局制發了檢查建議,要求工商部門增強行政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開設的旅館落實清整管理。檢查建議發出後,工商部門對該旅館各項手續、營業情況進行了徹查,並與公安機關進行了協商。公安機關隨即對案發旅館的負責人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並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市知名律師郭棟表示,《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旅館接待旅客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登記證件,按規定的項目作出如實的登記。”還規定:“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的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