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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新華社發)
中央“八項規定”力促改進作風。但有國企司機透露:“現在一些政府官員用車已由地上轉到地下了,政府的公車雖然入庫了,但企業的公車卻在快速增加——用車的是政府官員,買車養車的卻是企業。”與企業有直接關係的政府官員是企業公關的重點,企業會主動爲其購買專車並聘請司機。還有一些官員會暗示企業提供“補助”,比如“無意間”感嘆開公車不方便,實則暗示企業想辦法,最終,企業爲其報銷私家車汽油費、過橋費等。——《中國企業報》8日
說法
借車已涉受賄
中辦、國辦2011年頒佈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黨政機關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不得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2007年頒佈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指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請託人謀取利益,收受請託人房屋、汽車等物品,未變更權屬登記或者借用他人名義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不影響受賄的認定。
楊平整理(感謝新浪網友)
聯想企業就像錢櫃
笑魚56:何止是用車啊!某些官員的吃、喝、玩、送,不都是企業買單的嗎?
Leeeric:早就料到這種情況了,企業給官員配車、出錢讓其旅遊,還避開了監督。
值得懷念:不至於找企業買單吧?哪個部門下面沒有幾個協會的,那就是領導的提款機啊。
親歷拿車補更爽啦
菠蘿盧:我們這兒也一樣,局裏兩個新領導上位不能買公車,就要公司買了兩輛車,而且油費、路費全由公司報銷。
毛JF悠閒:記得十年前我一朋友做醫藥代表,他名下(不含藥廠,那些我也不曉得啊)有各種小車12輛,還有一專人管理這些車子(年審養路費等)呢。
新浪網友:有些地方公車改革,往往是拿了單位的車補,又坐“人家的車”,雙重享受。
石家莊網友:我們單位以前就給官員提供過車,有些官員還嫌雷克薩斯470排量小,退回來,又給換了570。
調侃官員太有才啦
香港二世祖:這叫“幫扶”企業,其實監管部門也清楚……
珠峯的蓑雨鶴:中國的官員太有才了,也難怪,都是國考中的佼佼者啊。
成都網友:他們早就成精啦!用慣了別人的錢,叫他用自己的,怎麼都不舒服啊。
老胡侃:以後會不會出現:政府車庫停了領導封存的帕薩特,路上卻跑着企業孝敬領導的大奔馳?
思考企業是否行賄
漂亮的太平:商人無利不起早,企業還是有利可圖的……
於無聲處:企業的這種行爲能否定性爲行賄?
茂名網友874:公車私用屬於官員霸佔國家財產、揮霍公款,已經違法了,不應只追究黨紀政紀就了事。
建議國企車掛紅牌
烏魯木齊網友:建議公務車除了執法用車,其餘統統取消。
萬能阿曼:乾脆國企公車都掛紅車牌,看誰敢坐?
DavidWBZ:哪些企業這樣去舔官員的屁股?曝光他們!
小小紫金灣:真要整治,必須讓社會公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