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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方日報報道了成都民警用加V微博賬號發佈不雅言論一事(詳見本報4月10日A10版)。當日,涉事者所屬單位通報,發微博者是協管員而非民警,單位根據規定已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本月8日,微博網友@police李sir發言“成都市約炮男人勿擾”,引來網友圍觀。其實名認證信息顯示,他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隊民警”。昨日,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分局通報,經調查覈實,@police李sir真名李明蔚,是該局於2011年9月公招的協管員,協管員編號JG0204。李明蔚承認,“約炮”不雅言論是其假冒民警的名義個人發表。交警一分局認爲,該言論已對成都交警和交警一分局形象造成損害。依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協管員管理辦法》的規定,交警一分局已於9日解除與李明蔚的勞動合同關係。
“約炮”一事剛出時,曾有網友開玩笑“別又是個臨時工”,而根據昨日成都交警的調查結果,@police李sir果然是協管員,非民警。對此,成都交警一分局解釋,@police李sir使用的微博號是用協管員上崗證掃描件向新浪微博取得認證。
根據新浪微博規定,進行個人認證,需上傳名片或工牌、工作證等能夠證明個人身份且對個人職業職位能清晰描述的資料。
新浪微博客服人員進一步解釋稱,個人認證需要上傳加蓋公章的工作證明,證明上寫明是什麼職位,認證信息上就是什麼職位。那用協管員的證件能否認證爲民警?“只上傳協管員證件是認證不了的,通過不了審覈。”客服人員回覆稱。
@police李sir用認證微博約炮一事在公務人員羣體中引起軒然大波,認證爲濟南市公安局警察公共關係辦公室民警的@濟南博警宋健難掩心中不解:@police李sir你在幹啥?真給警察丟臉!而微博認證爲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宣傳處民警的@李威佟則認爲:“如果他是單身,下班時間微博約炮,如果沒有加V,還不是和其他單身男女青年一樣,該約就約。誰沒年輕過?誰沒犯過錯?”
南方日報記者張學斌
實習生潘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