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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聶金釗)記者近日獲悉,惠州今年出臺的《惠州市燃氣行業誠信行爲管理辦法》已於4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燃氣企業將建立誠信檔案,保存期爲5年。
據悉,惠州市住建局今年制定了《惠州市燃氣行業誠信行爲管理辦法》,並於4月1日開始實施,有效期爲5年。據瞭解,該《辦法》適用於持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以下簡稱“燃氣企業”)。
燃氣企業的誠信行爲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良好行爲記錄和不良行爲記錄。其中,建設部門對燃氣企業的不良行爲實行考覈制度。對燃氣企業誠信行爲的考覈以1年爲1個考覈週期,考覈等級分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上一考覈週期的累計得分不計入下一考覈週期。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將每年度的考覈結果在本部門網站上向社會公佈,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將上年度的的考覈結果報市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對由於燃氣企業違法行爲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嚴重不良行爲應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爲半年。
惠州將對燃氣企業實行誠信檔案管理,誠信檔案記錄內容包括燃氣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瓶裝燃氣供應站的所有行爲,誠信檔案保存期爲5年。
建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燃氣企業擬記錄的不良行爲,應書面通知相應燃氣企業,燃氣企業可在10天內書面提出陳述、申辯,對逾期不陳述、不申辯或其陳述、申辯理由不成立的,其不良行爲錄入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