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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雲) “阿婆,你不要怪我,我只是在盡代理人的本分,害你的是你兒子!”昨天,一場追討欠款的民事訴訟休庭後,原告代理人在離開黃浦區法院時對被告張老太說了這麼一句話。而在庭審期間,人民陪審員聽着原被告雙方的陳述,頭搖得像是撥浪鼓,雖沒有說話,但臉上滿是對與案件有着密切關係的第三人——被告兒子的不屑。這樣一場充滿情理衝突的庭審,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去年5月9日,本報曾獨家刊發報道《兒子舉債跑了,老孃被告懵了》。昨天開庭的是同一起官司,把76歲老母拖上法庭給自己墊背的不孝子徐達依舊未現身。徐達的妹妹徐女士因爲要作爲證人出庭,大部分時間無法在庭內陪伴母親,隔着沉重的木門,她仍聽見庭內不斷傳出母親的哭訴:“你們情願相信那個不是東西的徐達吹牛皮,爲什麼不願意相信我的大實話?”“我一大把年紀了,敢做敢當,但是沒借過的錢,絕對不會幫那個不孝子還的!”
徐女士痛心疾首地告訴記者,2012年初,很少與母親和妹妹往來的大哥徐達突然上門,讓張老太在一張幫新兒媳辦暫住證的擔保書上簽名。之後不久,本案原告韓某就告上法庭,要求張老太爲她擔保兒子借28萬元的一張擔保書承擔責任。張老太在法庭上辯解說,她是第一次見到這張有她簽名的所謂擔保書。她指出,這張擔保書的紙張上方被撕掉一段,有手撕留下的明顯痕跡,其中,張老太承諾爲兒子擔保向韓某借款28萬元的內容爲電腦打字,只有張老太的簽名是手寫的。她認爲,兒子是利用她簽署的“暫住證辦理擔保書”偷樑換柱,僞造了這份借款擔保書。
在去年5月9日的第一次開庭中,張老太母女倆曾要求對這張擔保書上電腦打印部分和手寫簽名部分的形成時間先後進行鑑定。然而,她們設法聯繫了多家機構,均被告知無法鑑定,這使得張老太的辯解在昨天的第二次開庭中顯得比較被動。
開庭前幾天,張老太夜不能寐,對兒子深惡痛絕,希望把他找出來,站上法庭說明真相。然而,兒子早已更換手機和住址,徐女士無法找到曾答應爲母親出庭作證的大哥,只聽說大哥在外面的欠債數額還在不斷增加,僅韓某處就另有幾筆數額不小的債務。
黃浦區法院擇時將對此案作出宣判。(文中當事人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