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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式過馬路”,近期北京、南京、杭州、柳州等多個城市相繼出臺政策進行集中整治。實際上,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處罰規定早已有之,但在“湊夠一撥人就走,與紅綠燈無關”,以及“法不責衆”的慣性下,規定幾乎形同虛設。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使行人在紅燈前能夠駐足,成爲人們關心的焦點。
什麼造成了“中國式過馬路”?
在北京市酒仙橋地區的一個路口,記者看到,半小時有數十名行人經過,但幾乎沒有一個人會按照紅綠燈信號通行,經常出現闖紅燈橫穿路口的行人站在道路中間等待,由此造成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
記者注意到,如果行人過街紅燈亮時有人停住等候,周圍的人大部分也會等候,但只要有人帶頭闖紅燈,即使原本在等候的人也會一起闖過去。
“只要有一個人帶頭,根本攔不住,而且不論什麼人都會闖紅燈,學生、白領、農民工、老人,能老老實實站在那兒等紅燈的太少了。”交通協管員張連平說。
“大夥都這麼走,我爲什麼要站在路邊等,傻不傻啊?”一個20多歲的年輕女子一路小跑闖紅燈穿過路口。而記者向一位領頭闖紅燈的中年男子詢問爲何不遵守信號燈時,這名男子怒道:“我有急事,你管得着嗎?”
記者從一線交警和協管員瞭解到,“沒注意”“大家都這麼走”“有事”“不知道行人也得等紅燈”等成爲行人闖紅燈常見的理由。
除行人的主觀原因之外,交通設施不完善也在客觀上造成了一些人闖紅燈。“一些大路口,紅燈一亮就是好幾分鐘,站在原地等着確實有點耽誤時間。”北京市民王宏偉說。
記者瞭解到,一些繁華路口缺少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等過街設施也是導致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原因。
“法不責衆”如何破解?
“違規了就執法,與人多人少無關”。打破“中國式過馬路”的一個重點就是要打破法不責衆的“中國式執法”。
處置難已經成爲“中國式過馬路”氾濫的一個重要原因。南京市交管部門從4月8日起嚴查“中國式過馬路”行爲,但當交警攔下一位大媽時,卻遭到了大媽的“教育”:“人生能有多少個幾百米,我要是每天都繞幾百米,那人生的很大一部分時間就被荒廢了!”
“光靠我們搖着小旗、用喇叭喊,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基本沒什麼效果。”張連平說,因爲交通協管員沒有執法權,更不能去拉拽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往往一個人闖過去,後面已經停住的人也跟着往前闖。
而有執法權的警察也存在處置難的問題。一位一線交警說:“處理一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一般最長不超過10分鐘,可是要真罰一個違法行人或非機動車,至少得磨半小時嘴皮子。要麼就說沒帶錢,要麼就軟磨硬泡,還有的騎車人乾脆就把自行車往路邊一扔人就走了,民警還得負責給他看車,萬一自行車丟了可就是我們的責任了。”
在新的集中整治中,已經看出各地開始打破“法不責衆”,叫真起來。廣西柳州交警部門自3月27日開始對行人闖紅燈行爲處罰以來,截至4月8日,柳州已有385人受罰,2200人被勸導。杭州交警3月7日宣佈嚴查行人違法等交通違法行爲,當天查處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就達960起,其中遭處罰的行人不在少數。南京交管部門4月8日開始對“中國式過馬路”動真格,闖紅燈、橫穿馬路要罰20元,一天下來,全市有81名行人被處罰。
記者從北京市交管部門瞭解到,北京將做到逢違必糾、必管、必教育。而對於以往讓執法人員撓頭的“我就是不交,能把我怎麼樣”的問題,北京也出臺了應對措施,規定對於態度蠻橫、拒不服從糾正,有妨礙民警執行公務甚至是襲警行爲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如何保持長效機制?
“行人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是由來已久的痼疾頑症。”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長陳龍波說。
有專家指出,形成一個良好的習慣需要一定時間,特別是在交通行爲方面,應該改變運動式的執法模式,對於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爲應常抓不懈。
爲了達到長效機制,包括北京在內的各城市都對整治“中國式過馬路”採取了綜合措施。
首先,交通部門將從改善交通設施入手。北京交管部門表示,深入摸排全市人流、車流密集路口和路段,針對每處路口制定個性化的維護方案,提升行人和非機動車通過路口時的安全係數。根據行人和非機動車過街需求進行相應改造,使路口非機動車燈、行人過街燈配時更加合理。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着手對城區嚴重“失調”的紅綠燈進行排查,如果確實存在行人難以過街的情形,將立刻進行整改,充分保障行人的路權。
其次,交管部門也沒有將處罰作爲唯一措施。北京市交管局介紹,將採取糾正、教育、批評和處罰等工作措施全面整治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
“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教育、糾正後仍然執意不遵守法規的,再進行處罰,這種措施更加人性化。”一位一線交警認爲,讓所有交通參與者養成文明、安全的交通習慣纔是最終的目的。
“不在於罰不罰錢,主要是有沒有人管,畢竟人有臉樹有皮,如果每次闖紅燈都會被人攔住說一頓,即使不罰錢,我想也沒幾個人會再去佔那幾十秒的便宜。”北京市民張峯說。(新華社記者李志勇、盧國強)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