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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議
□平方
《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正在徵集意見。據報載,這個“城居保”與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差距頗大。“城居保”待遇最高是686.5元/月,最低爲81.2元/月,而廣東職工平均養老待遇已達1940元/月。
81.2元,現在能買什麼?這樣一問就能明白,“城居保”的最低保障水平目前還不能滿足退休所需。爲此有人提出,應增加“城居保”的繳費檔次,讓有能力的人多繳,到退休時待遇看齊“職工保”。筆者認爲,目前“城居保”待遇偏低,並不是簡單地提高繳費檔次就能解決的。因爲“城居保”和“職工保”兩者的運行原理完全不同,難以簡單地對比,或者“兩軌”變“一軌”。
“職工保”的原理是,單位與職工同時繳費,單位繳費佔大頭(相當於職工工資的20%)。單位繳費部分歸入統籌基金,主要用於給現在退休的職工發放“基礎退休金”。職工繳費部分歸入個人賬戶,到齡退休時按一定比例領取,其基本養老金則來自將來年輕人工作單位繳費的那部分。由於有了用人單位繳費的統籌部分,將來物價漲了、經濟發展了,基礎退休金也會比較高。這就是爲什麼多年前職工每月繳費金額可能並不高,但現在的退休職工平均待遇能達1940元/月的重要原因。
“城居保”就不一樣了,所涉及的“城鄉居民”也不是指所有的城鄉居民,而是特指城市的非從業人員和農民。它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個人的繳費,以及政府、集體的補貼,這些錢直接記入個人賬戶,到齡時,每月領取的主要是個人賬戶的一定比例,以及來自財政的“基礎養老金”(徵求意見稿標準是65元/月)。因此,要大幅提高“城居保”的待遇,一是要大幅提高政府、集體的補貼,以及大幅增加財政的“基礎養老金”,二是大幅提高個人繳費。顯然,以目前我國的經濟水平,無論是“城居保”的補貼還是財政的“基礎養老金”,都不可能與“職工保”的工作單位繳費水平相比。而大幅提高個人繳費意義也有限,因爲這部分繳費最終也只是變成個人賬戶的積累,最後按月發回個人,以目前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值不可能太多。
但這並不意味着提高“城鄉居民”未來保障就沒有渠道。最重要的是想辦法增加就業,使有勞動能力的城市非從業人員以及農民獲得就業機會,轉化爲“職工保”的參保對象。而“城居保”雖然待遇較低,但同樣有重要意義,它是我國養老保險“全覆蓋”從無到有的必經階段,可發揮與家庭養老互相配合多支柱養老的作用。相信隨着經濟發展,其待遇也將逐步提高。
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