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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姚麗萍)昨天下午,上海市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更名新聞發佈會暨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揭牌典禮,這意味着上海正努力建成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形成與“四個中心”建設相匹配的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上世紀80年代末,上海決定設立與上海對外開放相適應的涉外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應運而生。爲了上海貿仲更好地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服務於上海實施“四個中心”建設的國家戰略,市政府批准其更名爲“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同時啓用“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的名稱。
目前,上海貿仲名冊由625名仲裁員組成,其中外籍及港澳臺仲裁員約佔1/3達到199名,分別來自39個國家和地區,仲裁員的國際化程度位居全國仲裁機構之首。上海貿仲受理案件的當事人已遍及全國各地及世界上66個國家和地區,作出的仲裁裁決在國內法院得到普遍執行,還依據《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即1958年《紐約公約》)在4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承認和執行,在境內外已初具影響力。
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間,上海貿仲共受理仲裁案2541件,其中國內案件佔73%,涉外案件佔27%;案件爭議類型,基本涵蓋各主要商事領域,爭議金額總計人民幣206億元。
5年來,雙方均爲境外當事人的國際性案件達73件,位居全國仲裁機構之首。目前,落戶上海的世界500強企業基本上均選擇上海貿仲作爲爭議解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