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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披露,自9月1日起,本市接送小學生的校車必須是按照國家標準設計和製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對此,申城多所民辦學校校長表示,“國標”校車費用較高,校車費勢必上漲。校車提高安全標準,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們也應看到,只有政府部門對校車費定價的監督到位了,對學校的扶持力度到位了,校車新政纔不會增加家長教育負擔。
對於義務教育階段的校車費,市教委《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學校須事先徵求學生家長委員會意見,報區縣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備案,經公示後書面徵求學生家長自願選擇意見,按規定收費和管理使用。
對於安全標準提高帶來的運營成本上升,職能部門應早點介入,對需要提高收費標準的民辦小學,一方面強化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另一方面應評估新校車運營成本,以公開透明保障校車的公益性和收費的非營利性,不能讓校車費上漲成爲一種變相斂財的手段。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國家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並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按照規定支持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政府部門應依法支持校車運行,並鼓勵社會各界提供幫助。(新民網評論員,網址www.xin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