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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方案已於4月8日啓動。交管部門就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預約、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做出解析。
確定培訓地點
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由交警向駕駛人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及《學習通知書》,查詢駕駛人責任制登記信息,告知駕駛人前往責任制信息登記所屬區縣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預約培訓。未登記責任制信息培訓地點爲駕駛人身份證或暫住證登記地址所屬區縣交警支隊。持外省市登記駕駛證駕駛人可到駕駛證核發地預約培訓,或前往現場處罰交通違法交警大隊所屬區縣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預約培訓。
提前備好預約培訓資料
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張一寸照片到相應區縣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預約,安監車務大廳爲駕駛人開具《學習通知書》並告知接受培訓時間及地點。
帶齊材料按時培訓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應接受爲期7天的交通安全培訓。接受培訓時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開具的《學習通知書》,駕駛人一旦遲到、早退將視爲培訓學習無效,並須重新接受培訓,如他人代替培訓等弄虛作假立即取消培訓資格,駕駛人須重新到所屬區縣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預約培訓。
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
培訓期滿後,各交警支隊培訓基地爲駕駛人開具《學習合格證明》及《科目一考試通知書》,駕駛人須持上述材料及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日期參加考試並領取考試資料清單。經培訓考試不合格駕駛人可免費補考一次。考試合格駕駛人,由所屬區縣交警支隊打印成績單並歸檔後清除交通違法記分。經培訓考試合格、強制措施執行完畢後,駕駛人持本人身份證、強制措施憑證、駕駛證資料清單,到交管局秩序處交通違法處理辦公室(和平區湖北路10號)領取駕駛證。
交管部門提示,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應儘快預約接受培訓,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累計記滿24分,駕駛人須重新參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試,考試未合格前駕車上路,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200元罰款處罰。(通訊員楊毅袁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