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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張清“昨天晚上喝酒,今天早上開車,這也算酒駕?我還以爲沒事了呢。”昨日,日籍男子小野(化名)很鬱悶,一大早駕車出門的他,因爲酒駕被交警扣了“本”。罰款記分後,6個月之內他都不能再駕車上路了。
4月10日晚,小野參加了朋友聚餐,他和朋友喝了兩瓶啤酒和一瓶威士忌。
呼呼大睡一宿後,昨日一早,以爲沒事的他便開着自己的豐田車上路了。哪知道,當他駕車行駛到南京路營口道交口附近時,正巧遇到交警逐車“查酒”。“你好,請配合檢查!”小野並沒有覺得自己會有什麼問題,可當他對着交警遞過來的吹氣式酒精測試儀輕輕吹了一口後,他嚇住了,只見測酒儀上的數字急劇上升,最終結果顯示爲“21”。也就是說,小野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21毫克,顯然,此種情況下,駕車出行的他屬於酒駕交通違法。
昨日,交警營口道大隊依法給予小野記12分、罰款1800元、吊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着“查酒”的常態化,故意飲酒駕車“頂風作案”者較爲少見,這種“夜飲晨駕”引發的酒駕違法仍時有發生。需要提醒的是,駕駛人千萬不要大意,飲酒後至少要等到48個小時,才能駕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