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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天前,從河北老家來天津走親戚的馬大爺碰到一件鬱悶的事。
當天,馬大爺去逛濱江道,逛到將近中午時分,馬大爺接到一位老朋友的電話,便和老朋友相約到鞍山西道的一家小飯館見面。“朋友特別告訴我,小飯館就在某購物廣場附近。”馬大爺說,當時,他本來想打車去的,但走到濱江道與南京路交口時發現一處“路牌”,上面寫着朋友說的某購物廣場的名字,並標註了指示箭頭。因爲對天津的道路不熟悉,在“路牌”的指引下,馬大爺以爲下一個路口就是鞍山西道了,於是決定步行前往,結果一走竟走了一個多小時纔到達目的地。
記者調查
山寨路牌離目的地4.5公里
其實,坑苦馬大爺的“路牌”並非正規路牌,而是山寨的。這處山寨路牌就位於濱江道與南京路交口,雖然它的大小、顏色,甚至內容、佈局模式都與交管部門設置的小型路牌相似,但它上面僅標註了“濱江道”一個路名,下面竟然是某購物廣場和某眼鏡城的方位。
記者驅車實地調查發現,山寨路牌上標註的某購物廣場實際位置竟然距山寨路牌約4.5公里,而某眼鏡城也不在附近,至少要過十幾個路口。顯然,這處山寨路牌真正的功能並不是指路而是廣告。
昨日上午,交管局設施處交警來到現場查看後,當即將這面設置在繁華區域僞造成指示標誌的廣告宣傳牌拆除。
交管說法
交通指路牌不指示單位地點
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他們已依法拆除了多面類似的山寨路牌,卻總有牌子在拆除幾天後在原地設立,僅以中石油橋下標有某洗浴中心名稱和位置的山寨路牌爲例,交管部門就先後拆除過3次。“需要重申的是,交通指路標誌牌僅指示附近道路名稱和所在方向,不會指示單位地點,更不會固定在燈杆上。只有設在道路交口、具有110報警點提示功能的街角牌有周邊單位名稱和位置的信息。”
此外,相關綜合執法部門表示,設在戶外、道路上的廣告宣傳牌應由市容管理部門審批,且外觀不得與交管部門交通指示牌混淆,否則將一律拆除。(記者張清通訊員楊毅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