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劉建
單身女孩成爲婚戀網站白金級VIP高端會員後,相親多次,卻始終未找到如意郎君,女孩的父母爲了退會費鬧上了法庭。近日,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婚介所退還餘下的服務費,給這起服務合同糾紛上訴案畫上了句號。
由於目前對婚戀網站尚無有效的監管渠道,該案暴露出的婚戀網站經營中的種種問題,如收費不靠譜、服務無標準、信息不真實等值得關注。
四次相親一無所獲
海外留學回滬的單身女子盛小姐今年27歲,她的父母一直爲女兒的終身大事操心。母親親自爲女兒挑選了一家自認爲信得過的婚介網站,並對婚介服務顧問開出五大必須滿足的硬指標:“必須有上海戶口;有房;名校畢業,如果和女兒一樣是海歸,必須是碩士以上;年齡差距不能超過5歲。”去年4月,盛母預付給婚介所3萬元,代女兒簽下了爲期一年的“鑽石會員”婚姻介紹服務合同:盛小姐成爲“白金VIP”會員,推薦的會員月收入在1.5萬元至3萬元,享受定位愛情獵頭服務等。
之後,盛小姐在兩個月時間裏見了三位男會員。第一位是富二代,男方開着奔馳來見面,他愛泡夜店、酒吧,與盛小姐的生活習慣不符;第二位,顧問告訴盛母對方是香港大學畢業的,是當年的高考狀元。見面後一問,根本不是什麼高考狀元;第三位比盛小姐大了6歲;到了第四位,盛小姐跟對方聊了半天也沒問出來對方工作是什麼。
四次相親一無所獲,盛小姐對父母網絡徵婚的做法頗有微詞,婚介專員的電話也始終打不通。2012年6月,盛母憤怒地趕到婚介所,指責其服務根本不到位,並提出解約要求,按照每月1000元的服務費計算,討回餘下的2.6萬元服務費。然而,婚介所方面認爲自己提供的服務並無不當之處,不願終止服務。就這樣,爲了退會費雙方對簿公堂。
今年1月,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婚介所作爲專業的婚姻介紹機構,在收取高額服務費後,並未提供與服務費相對應的、符合雙方約定的服務,盛小姐要求提前解除婚介服務合同有事實依據,婚介所應返還餘下的2.6萬元服務費。一審判決後,婚介所不服提出上訴。最後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婚介所退還服務費中餘下的2.5萬元。
會員收費量體裁衣
記者發現,市場上每家婚介網站幾乎都在推廣自己的會員服務,入會標準2000元至5萬元不等,分普通級、白金級、鑽石級。對於會員的收費有無具體的行業標準問題,一位顧問解釋說:“目前,我們都是按照行業協會統一制定的服務合同與會員簽約,只能說,每家網站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則告訴記者:“大多數婚介所都是根據會員的要求量體裁衣,例如,會員要求理想的另一半月收入須在1萬元以上,那麼,相應收取的服務費也在1萬元左右。要求的收入越高,婚介收取的服務費也相應地水漲船高。”
“高級會員、婚戀獵頭沒什麼實際意義,還是親戚、好友介紹的比較靠譜。”上海市民李小姐表示。
“婚戀獵頭找過我,但我並不感興趣。”今年三十出頭的白領小邵說道,“收費很高,儘管我能承受這個價格,但心裏不舒服,很難相信他們”。
記者發現,不少人有相似的感覺。剛剛結婚的市民羅先生就表示,自己曾經是婚介網站的高級會員,也是“婚戀獵頭”的客戶,“感覺不好,總有花錢買對象的嫌疑。”羅先生說,“我現在的婚姻是同學介紹的,同學瞭解我們雙方,相處下來感覺好就結婚了”。
某視頻聊天交友網站發佈的單身男女使用婚戀網站調研顯示,65%的上海單身者曾通過家人朋友介紹相親,54.2%的單身男女因“選擇範圍廣”而選擇網絡交友方式;近六成上海單身貴族網絡上交友,最看重交友信息“真實性”。
實名制不實需規範
據記者瞭解,目前較爲成熟的婚戀交友網站,盈利模式都比較單一,主要來源是會員費。上海律師吳爲義認爲,徵婚者之所以願爲婚戀交友網站支付費用,看重的正是其所宣稱的“真實信息”。雖然,絕大多數婚戀交友網站都在鼓勵會員提供真實信息,但審覈用戶信息需要大量財力物力,很難做到。
一位婚戀交友網站從業人士表示,所謂婚戀交友實名認證,實際以認證身份證居多,但如果身份信息被冒用就查不出,甚至連婚姻狀況也無從查實。而更多的婚戀交友網站只需手機認證,其他信息均可任意填寫。
上海一中院法官胡洪春法官指出,對不實信息,婚戀交友網站第一是不願去審查,第二也沒能力審查。作爲網絡服務商,他們並沒有權限要求用戶提供真實個人信息。對於以“實名制”爲賣點的網站來說,對會員提供的信息往往難以覈實真假。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處副處長林克武指出,根據去年5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服務規範》,婚戀交友網站開展婚介業務,必須要有實體性婚介機構。對正規的婚介網站,其網站上信息的真實性要求和對實體店的要求是一樣的。但有些網站打着交友旗號,進行婚介業務,打擦邊球,目前尚無有效監管渠道。目前,上海婚介協會等單位正在對網絡婚介展開調研,着手製定相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