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樣的餐廳太傷風敗俗了。”昨晚,住夢澤園的鄒女士帶着16歲的兒子,去人民路與車站南路交會處的融聖國際一家名爲“金香鮑”海鮮主題印象自助餐廳吃飯,沒想到服務員一改往日製服着裝,全部穿上了比基尼,飯沒吃到一半,鄒女士氣憤地拉着兒子買單走人。(4月14日國際在線)
自從中央關於密切聯繫羣衆、轉變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出臺之後,對於高端餐飲來說,可能是一個很不好的境況。長沙的這家高檔自助餐廳可能也是受到了很大影響,所以爲了更好的吸引客源,在服務員的穿着打扮上下開了功夫,讓女服務員以比基尼裝來服務客人,此舉可謂是標新立異,但是總讓人感覺不太適合咱們國家的國情、民情和社情。
比基尼自從1946年初美國人首創以來,作爲一種人性自由與解放的象徵,是20世紀現代主義文化的一個標誌,並且很快被後現代社會所接受,成爲表達後現代文化種種觀念的時尚符號。雖然如此,在世界不同的國家,對於這種穿衣的文化還是有不同的看法。好在隨着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人們對於在海邊穿着比基尼已經接受,但在一個自助餐廳這樣的場合,並不是表演的舞臺,讓服務員身穿比基尼走來走去,還是會有很多老人和小孩不適應。因爲這不是拉斯維加斯的賭場,進去的都是成年人,可以有正確的審美和行爲舉止,在一個家長帶着不同年齡段的孩子去消費的海鮮自助餐廳裏,讓服務員穿得如此暴露,顯然不是很得體。
根據長沙金香鮑國際美食總彙的董事長遠新玉的觀點,他還是認爲“在海邊,美女、比基尼、拖鞋、墨鏡都是司空見慣的,我只是把海邊的風景搬到內陸餐廳,把這種新潮、開放的生活方式帶到長沙來。”對此,筆者表示認同,但還是提醒這位董事長注意,再怎麼新潮和開放的生活方式,都有一定的場合適用的問題,自助餐廳是一個相對非常公開的社會場合,再聯繫到具體的國情,恐怕目前來說,還爲時尚早。
對於公司的服務員是否願意穿的問題,他表示“大部分服務員覺得一起穿就不怕。公司也沒有強制她們必須穿,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離開。只要沒有觸犯法律,就沒有什麼好怕的。”在這裏,筆者就禁不住要多說一句了,雖然你沒有強迫她們穿,但不穿的後果就是要走人,請問,這是不是變相的強迫呢,不穿比基尼就走人,那該公司的勞動合同是否就是廢紙一張呢,相關部門能不能給個說法呢?
挽救餐廳的頹勢,不在於對食客展開視覺攻勢,也不在於如此的標新立異,關鍵還是控制成本和讓利促銷,用比基尼來拯救蕭條現狀,怎麼看也不是個長久之計。(蘇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