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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真是謝謝檢察官,幫我要回了救命錢!”手裏握着存有10萬元賠償費的存摺,老王熱淚盈眶,經過半年的訴訟,終於拿到了自己的賠償費。
今年47歲的老王從03年開始來津務工,在我市靜海縣一家工廠車間工作。去年冬天一個晚上,下了班的老王像往常一樣騎着自行車回家。由於天黑,老王一不小心軋上了路邊的冰塊,滑倒在地,頭部嚴重受傷。雖然經過及時救治,老王還是留下了後遺症,生活能力受到影響,而且高昂的治療費用讓老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負。
經過法律諮詢,老王瞭解到自己受傷屬於工傷的認定範圍,工廠應承擔相應責任。經過訴訟,法院判決老王所在工廠支付了一定治療費用,然而對於緩解老王的困境,以及維持老王的後續治療還有一定差距。抱着一線希望,老王在親屬陪同下來到靜海縣檢察院進行申訴,要求工廠賠付更多生活醫療費用。辦案檢察官受理此案後對案件進行了仔細審查,發現該案雖然有機會得到改判,但重新認定和給付賠償費用仍需一定的訴訟時間和經濟成本,這無疑使老王的生活雪上加霜。同時辦案檢察官還了解到老王與所在工廠負責人系老鄉關係,案件存在調解的可能性。本着最大限度維護羣衆利益的原則,辦案檢察官對這起民事申訴案件嘗試進行了民事調解。通過邀請老王與工廠負責人坐在一起面對面的座談,幫助雙方當事人分析對比案情,做好雙方當事人施法說理工作,最終促成老王與工廠達成和解。由老王所在工廠一次性賠償王某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費、就業補助金等各項損失10萬元。老王的生活和醫療費用終於有了着落,連連稱讚檢察機關時刻考慮羣衆利益,真心實意爲羣衆辦事。(通訊員陶夢輝邢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