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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天下午,在樊窪路種子一條街的一家種子公司會議室內,氣氛肅穆而莊嚴,一場特殊的庭審在這裏舉行。近年來種子侵權案件時有發生,爲了讓種業經營戶對侵權問題增進認識,市中院知識產權庭將開庭現場移到了種子一條街。種子一條街上的商戶們也到場旁聽。
據原告——江蘇某農業科研所表示,“揚麥13”是他們育成的優質、抗倒、高產小麥品種,自推廣種植以來得到了認可,並曾先後獲得多個獎項。但2010年,該農業科研所在市場調查時發現,位於合肥市樊窪路上的合肥某種子公司的兩款小麥品種跟“揚麥13”是一樣的,只是換了包裝。該農業科研所認爲,該公司在未取得科研所授權的情況下,爲牟取鉅額不當利益,擅自生產繁殖“揚麥13”小麥品種,其行爲觸犯了法律禁止性規定。同時,該公司在廬江的總代理關某明知涉嫌侵權,仍銷售該侵權產品。所以,該科研所要求兩名被告承擔侵權責任,支付100萬元損失,立即停止對涉案產品的侵權行爲,並在相關雜誌上刊登道歉聲明等。
昨日庭審中,作爲被告的合肥某種子公司代理人表示,該公司並不是故意侵權,且沒有大範圍銷售,所以並未從中獲取鉅額利潤。被告關某也表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該種子。在法官的調解下,原被告都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實習生鄭絲語本報記者劉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