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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今晚報記者孫啓明通訊員王剛楠)一名“三進宮”男子出獄不久便重操舊業,以僱人清理垃圾爲名,將對方工作車騙走。河北區法院經審理,日前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 40歲的朱某系本市無業男子,曾先後三次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12年12月10日10時許,出獄不久的朱某又重操舊業,他來到河北區一居民小區內,以僱用被害人杜某、李某等人清理小區垃圾爲名,騙走杜某、李某現金各200元及杜某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一輛。當月13日13時許,朱某駕駛上述車輛在靜海縣一閒置廠院內盜竊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