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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作爲淄博市中心城區,市、區兩級行政機關衆多,城鎮化快速推進過程中產生大量行政糾紛。近年來,張店區法院積極適應行政管理領域不斷拓寬、行政爭議特點不斷變化的新形勢,立足“民生司法”工作要求,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糾紛,行政審判日益成爲官民關係的“潤滑劑”和民生保障的“減壓閥”。
暢通訴訟“綠色通道”,保障民衆訴訟權利
“真是沒想到,我的當事人奔走3年的糾紛,今天15分鐘就立上案了”,剛剛辦完立案手續的朱豔梅律師深有感觸地說。
近年來,爲豐富和暢通羣衆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張店法院依託便民訴訟大廳推行訴訟引導、權利告知、風險提示,實行一站式立案服務;同時,進一步拓寬受案範圍,完善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救助,引導羣衆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有效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訴訟權利。
搭建官民溝通“橋樑”,促進糾紛實質化解
在原告譚某訴區政府行政行爲違法一案中,承辦法官發現該案矛盾的根源在於雙方對拆遷補償存在爭議,對被訴行政行爲的合法性審查並不能真正解決當事人的糾紛。
爲此,承辦法官通過實地瞭解情況,多次協調各方處理實體問題,最終確定“一攬子解決方案”,即擱置行政行爲合法性,由區政府按照市場價格給予譚某適當補償,使得雙方成功達成和解協議。
“官民和諧”是確保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的前提條件。在處理行政糾紛案件中,該院堅持把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和解納入“大調解”工作格局,注重講求司法技巧,合理把握協調節奏,努力爲當事人搭建平等對話、溝通交流的平臺,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解決。2010年以來,該院行政案件和解撤訴率達63.31%。
拓展延伸審判職能,促進依法行政
爲充分發揮行政審判的“倍增效應”,切實促進行政機關強化法治理念、規範執法行爲,從源頭預防、減少行政爭議發生,近年來,該院積極藉助召開新聞發佈會、“送法進機關”、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依法行政的相關知識,着力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特別是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該院先後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各類司法建議幾十餘項,並多次與行政機關召開聯席會議,圍繞典型案例進行以案釋法,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座談研討,收到了良好效果。
“得益於司法與行政的這種良性互動,我們機關執法過程中的違法和失誤大大減少,既提升了我們的執法質量和水平,也贏得了老百姓的理解和信賴”。採訪中,該區某行政機關的一位負責同志對張店法院的做法讚不絕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