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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泌陽縣春水鎮孫灣村的村民祖祖輩輩守着一座座光禿禿的石頭山生活。一年前,村組以劉某爲代表的17戶村民與發達石材廠簽訂了荒山承包協議書,將村組的一座山租賃給石材廠開發經營。石材廠辦理了開採證等各項手續後,把機械設備拉上了山,大張旗鼓地開始生產。這時,孫灣村的其他村民知道山坡被租出去後,堅決不同意執行協議內容,村組召開了幾次羣衆會也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2013年3月,以孫某爲代表的20餘戶村民起訴以劉某爲代表的17戶村民,要求解除協議。泌陽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法官們多次深入石材商會、石材廠和當事人所在地,深入瞭解糾紛原因,探討解決問題辦法。
庭前工作準備就緒後,4月18日,法院巡回法庭搬到了孫灣村組。原、被告及第三人發達石材廠各自發表意見,法官入情入法入心地進行了分析。最後原、被告與石材廠終於達成了調解協議,孫灣村組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石材廠,雙方共負盈虧,共同發展。一個村組內的紛爭,在法官的調解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圖①:法官與石材行業商會共商解決辦法。
圖②:石材廠老闆委屈地說:不能開工損失誰承擔呀?
圖③:法官與村民一起丈量土地。
圖④:巡回法庭開到孫灣村組。
圖⑤:案件調解,面對法官,當事人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