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案例1
微軟訴著作權
侵權案
【案情】
原告微軟公司是微軟Office系列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人。被告皖儀公司主要從事光機電儀器、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業務,其在經營場所的相關計算機上,擅自複製、安裝並使用了微軟Office系列計算機軟件。原告微軟公司認爲,被告皖儀公司的行爲侵害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遂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微軟公司對微軟Office系列計算機軟件享有著作權。被告皖儀公司擅自複製、安裝、商業使用了微軟Office系列計算機軟件,其行爲侵犯了原告微軟公司對上述軟件享有的複製權和獲得報酬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法院據此判決:被告皖儀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原告微軟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17.1萬元。
案例2
《王少舫黃梅戲唱腔選集》侵害著作權案
【案情】
被告陳某某編著的《王少舫黃梅戲唱腔選集》一書,由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文藝出版社聯合出版,並在全國各大書店銷售。《王少舫黃梅戲唱腔選集》中收錄了原告時某某獨創或參與創作的唱段作品,其中,黃梅戲《天仙配》、《女駙馬》、《紅色宣傳員》、《牛郎織女》、《江姐》、《劉三姐》、《電閃雷鳴》、《寶英傳》等八個劇目中的24個唱段,將王少舫列爲曲作者。原告時某某認爲,被告陳某某的行爲侵害其著作權,遂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陳某某在《王少舫黃梅戲唱腔選集》收錄的涉案黃梅戲作品唱段中,將王少舫列爲曲作者的行爲,侵犯了原告時某某享有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法院據此判決:被告陳某某停止發行《王少舫黃梅戲唱腔選集》的侵權行爲;在《合肥晚報》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時某某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6235元。
案例3
“徽鄉”商標
侵權案
【案情】
原告綠力生態公司於2011年10月經國家商標局覈准,受讓取得在茶、冰茶、茶飲料、茶葉代用品等商品上“徽鄉+圖形”商標專用權。2012年,被告安徽省郵政公司在實施“徽鄉茶”項目中,在代銷或經銷的茶葉商品外包裝上使用了“徽鄉茶”標識。原告綠力生態公司認爲,被告安徽省郵政公司的行爲侵害其註冊商標專用權,遂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安徽省郵政公司在經銷或代銷的茶葉商品的外包裝上突出使用“徽鄉茶”標識的行爲,構成對原告綠力生態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法院據此判決:被告安徽省郵政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綠力生態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
另外七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紅蜻蜓”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廣佔63S”植物新品種侵權案;“萬象城”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凱倫”商標侵權案;“星河灣”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上島”咖啡商標侵權案;“特大抗撓變梳型橋樑伸縮縫裝置”發明專利侵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