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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魏婕馬長福)4月17日,平安縣先河小區的吳元恩、王聰瑞、祝克斌等商鋪代表來到西寧晚報海東記者站反映稱:先河小區物業管理處存在亂收水費行爲,水費收取標準竟爲每噸10元,遠高於自來水公司規定的標準。
當天,記者來到先河小區走訪,據商鋪老闆們說,小區物業從去年8月至今進行了三次水費調價,分別爲每噸5.5元、每噸7.2元,直至今年3月開始收取每噸10元的水費。“比油還貴的水費,我們怎能承受得起。”商戶驚呼。對於調價的原因,小區的20多家商戶曾多次到物業詢問,主管小區的天文物業公司卻給不出合理的解釋,只是說:“按照自來水公司批覆的文件價格收取的”。
記者來到天文物業公司,公司負責人屈二強指着牆上的批覆文件說:“我們是按照文件來收取費用的,不分餐飲或是食品店,所有商鋪的佔地總面積加起來超過50平方米,就按照每噸8元收取,另外還有每噸1.2元的污水處理費。”“這是自來水公司給我們的收費標準,物業部門的收取費用只有每平方米0.8元的公攤費。”屈二強認爲物業公司收取的水費標準沒有問題。
4月18日,記者來到平安縣自來水公司求證。公司負責人許正雙說:“去年,平安縣非居民用水的價格上調爲每噸4.51元,上調幅度爲17.6%,加之每噸1.2元的污水處理費,共計每噸5.71元,對於特種行業用水按照每噸8元收取(以水爲原材料的生產企業及經營用水),自來水公司從來沒有對商鋪總面積加起來超過50平方米的用水費用按每噸8元收取的規定,先河小區的商鋪用水屬於非居民用戶,應按照每噸4.51元收取。天文物業公司對自來水公司的標準存在誤解。”
西寧晚報海東記者站將繼續對此事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