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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詹景輝在家中展示了他的老宅原始狀況圖。南方日報記者蘇仕日攝
昨日,東城法庭,詹景輝在庭上質疑市城管執法局的執法對象有誤。
南方日報記者蘇仕日攝
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少宏李書龍通訊員/廖蔚)下壩坊居民詹景輝的房子到底拆不拆?昨日,詹景輝狀告市城管執法局一案在東城法庭公開審理。執法部門的處罰決定是否合法,執法是否公平,成爲庭審焦點。
詹景輝的房子位於下壩坊213號。去年3月,趁着下壩坊的文藝休閒風,詹景輝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了新房,但隨後被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下稱“市城管執法局”)要求自行拆除。
城管部門認爲,詹家新房超出原有的宅基地面積,且位於規劃路網之上,又無報建手續,因而認定其新房爲違建。去年11月,市綜合執法局向詹景輝下發了《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
但詹景輝認爲,下壩坊的新房大多都涉嫌違建,單單拆他一家,執法有失公平。今年3月,在向市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相關訴求被駁回後,詹景輝將市城管執法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撤銷前述處罰決定書。
庭審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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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家的新房是否該拆?
詹景輝並不認爲他的新房所佔土地超出了詹家的宅基地面積。
他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1953年的土地房產所有證。他認爲,依照此證明,詹家的土地面積爲230平方米,在1989年,一場洪水讓詹家的部分老屋倒塌,直到近幾年,詹家纔對該地塊進行恢復建設,而被認定爲違建的新房並未超過原有土地範圍。
詹景輝還表示,此前,下壩坊在修建河堤時也將他家的部分土地徵用。
市城管執法局對上述說法持不同意見。該局認爲,按照萬江國土部門的回覆,詹景輝持有的1953年《土地房產所有權證》已失效,按照1987年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詹景輝合法土地權屬面積僅有40平方米,詹家新房明顯侵佔了大量集體土地。
對於詹家土地曾被下壩坊徵用的說法,市城管執法局表示,當時社區幹部已在下壩坊的住宅區給詹家劃出一塊佔地面積120平方米的宅基地作爲補償。
市城管執法局還提出,詹景輝主張農村宅基地上建房不需要報建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該局稱,從2001年12月31日起,農村的任何房屋建築都要經過規劃部門批准,但據該局瞭解,城建規劃部門並未發出過相關鄉村規劃許可證。
詹景輝隨後繼續辯護稱,2012年,下壩坊入選歷史文化名村後,萬江街道要求對改建後的建築進行保護,而其興建的房屋在下壩坊獲此稱號之前就已建成,理應與其他房屋一樣受到保護。
但市城管執法局認爲,詹景輝的以上舉證都無法證明該局所下發的處罰決定是不合法的。
庭審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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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門是否選擇性執法?
詹景輝始終認爲,下壩坊近兩年來新建的房屋大多沒有報建手續,都涉嫌違建,而且,與詹家新房同處於規劃路網之上的,也有一些新建的房屋,但城管部門單單隻拆詹家新房,這有選擇性執法的嫌疑。
詹景輝在庭上現場播放了部分視頻及圖片證據材料。這些證據顯示,直至前日,下壩坊至少還有6處房屋在進行施工,而與一年前的圖片相比,下壩坊有多處地方存在新建房屋、舊屋推倒重建、霸佔集體土地建設等情況。
詹景輝質問:“那麼多家在違建,爲什麼只有我們一家被要求強制拆除。”
對於選擇性執法的質問,市城管執法局始終沒有正面迴應。該局表示,對詹家房屋作出的違建認定,事實充分、程序合法,而詹景輝的上述質疑與案件審理無關。
詹景輝年近八旬的父親詹培穩昨日也一同出庭,在最後陳述階段,詹培穩表示,他此前與壩頭社區結下的矛盾,或許是詹家被選擇性執法的原因所在。
詹培穩說,2011年下半年,壩頭社區裏有塊土地賣給了開發商,但村民發現賣便宜了,但社區幹部不許村民進行調查。詹培穩曾在東莞政法系統任職多年,村民找到詹培穩諮詢,詹鼓勵村民去調查。隨後,村民丈量土地後發現,村裏多賣了土地給開發商。但此事至今並無下文。
除了此事與社區“結怨”之外,詹培穩還表示,在2012年的村委選舉中,當時的社區幹部指定了一名候選人,選舉當天,這名候選人拿着票箱強行離開現場。選舉結束後,村委拒絕交出賬本。而詹培穩再次爲村民出頭,他向市紀委反映情況,最終將賬本追了回來。
詹培穩認爲,由於以上兩樁事,使得他與壩頭社區幹部結怨。
對於詹培穩的陳述,市城管執法局並未當庭作出迴應。
歷史文化名村的改造小史
【相關背景】
下壩坊在2012年5月入選了廣東省第三批歷史文化名村,該處較好地保存了詹氏宗祠等古建築以及明清時期嶺南水鄉村落格局,目前已被納入東莞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水鄉博物館”的體系。
下壩坊躋身歷史文化名村之後,由相關部門牽頭,爲使下壩坊保持整體風貌的完整性、協調性和保證村落首層巷道的可連通性,下壩坊部分房屋進行了局部改建裝修,一些危房和不符合現代使用要求的破舊柴間、旱廁等要拆舊建新。
據市城管執法局統計,2012年至今,下壩坊室內改建裝修有165間已完工,5間正在裝修,2間正在外牆裝修,拆舊建新10間,其中9間已完工,1間已建基礎(現已停工);空地新建2間(包括詹景輝三處建築物相連的1間私房);危房改造2間(已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