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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圖:吳文鋒
“樂平的律師進村居項目做得踏實,成效明顯!”日前,三水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何綺紅到樂平調研時,毫不吝惜地表達了對這一工作的讚賞。
近幾年來,隨着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利益關係更加複雜,各種矛盾呈上升勢頭,農村涉法問題越來越多。作爲三水經濟“發動機”的樂平,農村矛盾較爲突出。
2011年6月,樂平率先在三水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開展“律師進村居”服務。剛剛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樂平鎮掛鉤村居律師共走訪24次,開展法律諮詢19次,參與調解糾紛1宗,提供法律意見5份,有效化解了農村矛盾。
典型案例??現場說法化解流血衝突
去年2月,掛鉤樂平大崗村的務正律師事務所律師黎耀斌接到一個緊急電話:大崗村冼南、冼北兩個村民小組的村民和一土地承包商打起來了!
原來,早在2011年10月,劉兵(化名)就有意向大崗村冼東村租地建設水泥預製件場。而冼東村在召開隊委會議後,口頭承諾將“龍尾地”1.5畝的農業用地出租給劉兵,並在不久後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約定每年租金3000元,租賃期限15年。同年11月,劉兵的水泥預製件工廠建成,開始投產。
“冼東村民小組誤以爲這塊地是他們的,但其實這塊地應該是冼東、冼南、冼北三個村民小組共有的。”樂平鎮綜治信訪維穩辦常務副主任曾志華說,根據後來瞭解的情況,在劉兵基建期間,冼南、冼北兩個村小組都提出了土地權屬異議,並要求其暫停經營。但因爲權屬誤會,冼東沒有聽取冼南、冼北的異議,雙方產生矛盾。
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去年2月,冼南、冼北集合了40多名村民強行拆除劉兵的水泥預製件工場。爲保護自身財產,劉兵等人與村民發生衝突,並造成3人受傷的後果。
“承包商覺得我們會偏幫本地村民,本地村民也不信服我們。”曾志華說,因爲身份問題和專業性不強,他們幾次調解都沒有結果,直到律師到來。“他們就在現場說法,告訴村民和承包商,共有土地在未獲得冼南及冼北兩村小組同意的情況下,土地租賃合同是無效的。”曾志華說,這一基礎確立後,很快三方之間就達成了協議,由冼東村小組賠償劉兵各項損失6萬元,並退回其押金和承包款5000元。
“口服心服。”時隔一年之後的電話抽訪,不論是承包商劉兵還是幾個村民小組,對律師的依法調解很是信服。
成效顯著??一年調解糾紛18宗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更早之前,由於反對“外嫁女”分紅,樂平村委會暨塘村小組長召開村民大會,爲部分村民辦理“股權證”,令村委會幹部頗爲頭疼。
“我們知道這樣是不妥的,但怎麼個不妥法,根本說不清,村小組長就是不接受。”樂平村委會書記黎達成說,最後他們找到了掛鉤的律師劉平,結合相關事例向暨塘村小組長說明股權證由相關部門監管制定,私辦股權證涉及非法集資和詐騙。該村小組長聽後當場就將股權證撕掉了。
來自各村(居)委上報的數據顯示,去年掛鉤律師共到村(居)委會接訪諮詢153次,舉辦法制課8堂,參與調解矛盾糾紛18宗,提供法律意見14份,訴訟代理2宗,代書2宗。今年一季度,掛鉤村居律師共走訪24次,舉辦法制課13堂,修訂股份章程1份,參與調解糾紛1宗,提供法律意見5份,開展法律諮詢19次。
“切實發揮了法律在化解社會矛盾、服務基層、服務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曾志華說,跟兩年前相比,現在農村矛盾少了很多,羣體性事件基本沒有發生了。
未來舉措??考慮設置考評獎勵調動律師積極性
下月底,樂平“律師進村居”項目滿2歲了。在此期間,三水7鎮街已全面鋪開律師服務進村居工作,全區66個村居均有掛鉤結對的律師。
按照協議,掛鉤律師須爲村居提供法律講座、法律諮詢、制定與修改村規民約、審查合同、糾正不當的決策行爲、調處重大矛盾糾紛和羣體性糾紛,以及定量的每月走訪1次,每年不少於2次的法制教育課等。而鎮街作爲服務購買方,則根據被服務村(居)提供的報表,對律師服務進行打分,並根據分數支付50%至100%的法律服務顧問費用。
這筆費用即使全部拿滿,按樂平的標準,也不過12000元。這已經是全區最高的。“老實說,這份工不賺錢。”掛鉤大崗村的律師黎耀斌說,這筆費用主要用於補貼相應的辦公費、交通費和通訊費等,一年下來,有時還要“倒貼”。而黎耀斌還能繼續堅持的原因在於,他是土生土長的樂平人,這項工作對於他來說,更多了一種回饋鄉親的公益性質。
“目前我們正在考慮對做得好的律師給予一定的考評獎勵,在12000元以外增加他們的收入,提高積極性。”曾志華表示,律師進村居服務開展2年後,出現的新問題是“如何做深、做廣”。
樂平全鎮有14個村委會,下面還有158條自然村。現階段律師服務的主要對象是村委會幹部和各個村小組長,更多的村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尚未享受到這項服務。另一方面,律師資源是有限的,現階段只能做到每個行政村掛鉤一名律師。
“我們打算把和律師事務所籤的協議以及掛鉤律師的聯繫方式發到每個村民手上,讓他們知道掛鉤律師可以提供哪些服務,這樣有需要的村民就會主動與律師聯繫。當然這會較大地提高掛鉤律師的工作量,所以待遇方面要更有保障,才能調動起律師的積極性。”曾志華說。
村書記眼中的
“律師進村居”服務
“以前村民自治,村官只能憑感覺處理糾紛,會產生較多的問題。沒有律師諮詢,只能依靠鎮的司法所提供法律意見,相當於把矛盾推給政府,政府是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現在的做法纔是真正依法依規。”樂平鎮樂平村委會書記黎達成說,自從律師進村居以來,解決了很多實際問題。
他算了算,到今年3月份,掛鉤律師在村裏共舉辦了4次諮詢活動,3堂專題法制課,調解羣衆糾紛6宗,協助村民小組長修改租地、工程投標等合同10份,電話諮詢80多次,還協助村委會修改了股份制章程,填補了管理的漏洞。
更重要的是,由於多次對村委會的工作人員進行普法,提高了村內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以前村裏的土地、魚塘發包,都是很隨意的,也因此鬧了不少矛盾。現在都開始有規範的意識了,知道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投票通過,要走流程。”黎達成說。
-鏈接
律師服務進村居大事記
2011年6月1日,樂平鎮率先在三水開展“律師進村居”服務。
次年5月25日,西南街道舉行律師服務進村居啓動儀式。至此,三水7個鎮街66個村居實現律師服務進村居全覆蓋。
同年6月13日,樂平鎮14個村居與掛鉤律師舉行續約儀式,繼續推進律師服務進村居工作。
策劃:王伯樂三宣
撰文:黃豔姿樂宣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