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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韓某爲購買別墅借款數百萬元,久拖不還後被債主告上法庭,最終,雙方簽署了《民事調解書》。然而,韓某並未主動履行調解協議。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韓某再次信誓旦旦作出承諾,卻又再次食言。日前,長寧區法院對這位屢屢保證還款的“好好先生”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在被羈押4天后,也就是4月22日,韓某又一次寫下保證書:若再失信,將拍賣房屋抵債!法官希望頻頻失信的韓某這次能真的信守諾言。寫下欠條買別墅
2008年初,經熟人介紹,韓某認識了福濤房地產有限公司(化名)的汪老闆(化名),欲購買該公司開發的一套別墅。因是熟人介紹,韓某在只支付了部分房款、仍有280萬元餘款未付清的情況下,便取得了別墅產權。2008年8月22日,韓某寫下一張欠條,言明將於2008年11月30日之前歸還餘下280萬元。爲購買別墅,韓某還向汪老闆個人借款170萬元,說好2008年12月30日前歸還。
然而到了還款日,韓某卻沒有任何動靜。 2009年起,福濤公司及汪老闆多次聯繫韓某催討還款,但始終沒有結果。直到2010年1、2月份,韓某才分兩次歸還福濤公司共計200萬元。餘下的80萬元和向汪老闆本人借的170萬元,韓某則以種種理由拖着一直不還。
簽了協議不履行
因多次追討借款未果,去年2月福濤公司及汪老闆分別向長寧區法院提起訴訟,將韓某告上法庭。從朋友到對簿公堂,汪老闆還有些不好意思,韓某卻毫不在意。法院接連兩次安排開庭,韓某均以“母親病危”作藉口稱無法出庭。
好不容易開庭了,韓某又提出自己所欠款項不是購房款,而是勞務費,這勞務費是汪老闆需要他提供某些“幫助”。韓某的說法遭到福濤公司和汪老闆的斷然否認。在韓某的懇求下,福濤公司和汪老闆同意與韓某簽訂調解協議:韓某應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歸還福濤公司80萬元,歸還汪老闆170萬元。如果逾期還款,韓某須分別賠償利息損失33.6萬元和44萬元。然而,韓某再次失信了。
執行階段再耍賴
今年1月,福濤公司及汪老闆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聯繫,汪老闆同意2月22日韓某一次付清300萬元,汪老闆表示若韓某再次說話不算數,則必須如數支付利息和罰金。韓某同意並寫下了保證書。2月22日下午韓某派人到法院,煞有介事地向法院索取匯付美金的賬號。隨後,韓某銷聲匿跡了。
4月2日,長寧法院下達《執行裁定書》,依法查封了韓某一處房產。4月18日,執行法官對頻頻耍賴的韓某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看守所裏的韓某表示,5月31日前把全部欠款還清,如果再次食言,法院就將查封的房子拍賣付款,並寫下新的保證書。4月22日下午,韓某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特約通訊員章偉聰本報記者袁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