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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26日訊記者王信川報道:全國農村金融改革試驗區創建一年來,有關試點縣(區、市)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多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1年12月,農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等四部門批准福建沙縣等6個縣(區、市)爲全國農村金融改革試驗區。記者日前在福建沙縣、吉林九臺、廣西田東、北京大興4個試驗區調研時看到,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已初見成效。福建沙縣組建了多種農業擔保公司,建立村級融資擔保基金,解決了農村貸款擔保難問題。吉林九臺市建立了以農合機構爲主體,農行、郵儲銀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爲補充的金融體系,解決了金融投入不足問題。廣西田東縣推出了小額信貸、農業保險等金融產品,解決了農戶貸款難問題。北京大興區引導金融機構在鄉鎮設立“三農”專營機構,解決了農村金融服務競爭不充分問題。
(詳細報道見十三至十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