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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榆林訊最近,榆林市區的一些公交車上貼着兩名屢屢在車上行竊的男子照片,照片是警方提供給多條線路公交車司機讓注意防範的,而個別司機將照片直接貼到了車上。律師認爲,此舉侵犯了肖像權。
司機將照片貼在車上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榆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第二營運分公司(以下簡稱公交二公司)。在停車場記者看到一輛15路公交車司機座位後的有機玻璃上貼着一張紙,上邊是兩名男子的頭像,下邊還寫有兩人的名字,同時標註了“注意小偷”這四個字。
公交二公司經理張文軍告訴記者:“這兩人多次在公交車上行竊,榆陽區公安分局反扒隊民警把他們抓住後,也僅僅只能拘留數日,所以反扒民警給我們照片讓注意防範。一旦這兩個人上了車,司機可以給乘客提醒。民警給4路、6路、15路等線路公交車司機都發了照片,於是有的司機就將照片貼在了車上。”
“其實很多乘客防盜意識不強,前幾天有個乘客在公交車上丟了2萬元。有了這照片,常坐公交車的人就會有一定的防範意識,最起碼看到這兩個男的都會離他們遠一點。再一個,司機把照片貼上後,如果這兩個人看到,相信也會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張經理說。
律師稱此舉侵犯肖像權
榆陽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反扒中隊高警官說:“榆陽區共有15條公交線路、283輛公交車。每天每條線路一輛車要跑200公里,反扒隊一共只有8名民警,人員不足導致無法很好地打擊犯罪。給司機提供盜竊嫌疑人的照片,是想讓司機一旦發現這兩個人作案立即撥打110,及時交給警方處理,同時讓他們能提醒市民注意防範。”據民警介紹,他們並沒有讓司機將照片張貼在公交車上。
對於公交車司機這一做法,市民孫女士表示贊同,其稱這能起到讓廣大市民防範的作用。“你(小偷)怕被公開的話,那你就不要偷。”然而,也有市民提出質疑,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認爲這樣不妥,這侵犯了兩名男子的權益。
隨後,記者採訪了陝西富能律師事務所張律師,張律師表示,這種做法儘管能使市民及時預防財物的損失,但從法律上來講這種行爲侵犯了肖像權。
文/圖記者許森枷見習記者李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