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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雅)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的主題爲“創造力:下一代”。創造力是企業發展的核心。因爲一項專利技術,兩家同爲電力領域的高科技企業昨日對簿公堂,西安中院在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內開庭審理此案。
據悉,2006年8月1日,西安某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氣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授權申請,2011年4月2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授權,發明名稱:電力保護線路用的接線分析裝置,專利號:ZL200610104446.4,專利權人爲這家公司。
2012年9月4日,青海省電力公司作爲招標人委託青海電力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在“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網站發佈第八批招標項目招標公告,其中的108包、111包採購項目爲“矢量分析儀”。2012年10月30日,招標單位發佈中標公告,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爲108包、111包“矢量分析儀”的中標人。電氣公司認爲科技公司中標的產品侵犯了其“電力保護線路用的接線分析裝置”發明專利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對方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損失50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庭審中,被告方的代理人認爲,被告公司沒有侵犯原告的發明專利權。最終,法庭當庭未宣判。數十名大學生在現場旁聽此案。大學生小李表示,通過庭審辯論、法官釋法,他和同學們都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提高了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