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證監會網站昨日公佈《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徵求意見稿)。根據修訂說明,擬將股票型基金倉位下限從60%提高到80%,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含股票、債券)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從股票擴大到債券等其他證券。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規定基金投資的槓桿上限,基金的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40%,整體上控制常規基金的槓桿水平。對於明確約定採用槓桿策略等特殊產品,再另行規定。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加強對小規模基金的監管,鼓勵小基金“關停並轉”,要求連續六十個工作日持有人不滿兩百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五千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基金是否繼續存續進行表決。此次修訂的總體思路是,將保護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按照“加強監管、放松管制”的要求展開。新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