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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偉肖風雲
在重慶做珠寶生意的楊紅參加朋友的生日宴會。席間將一隻翡翠手鐲拿給朋友看,卻被另一個朋友馮倩不小心掉在地上摔成了兩半。楊紅說這隻手鐲是花了40萬元進的貨,有證書編號,而且有客戶向她出60萬元訂貨。馮倩當時表示“沒得關係,我賠你就是了”。
次日,馮倩根據楊紅的要求寫了一份手鐲摔碎的《過程》交給楊紅保存。然而在協商賠償時,馮倩卻和請來的律師聯手將這份《過程》原件拿走。在隨後的訴訟中,馮倩與律師在幾次開庭中都聲稱不知道手鐲是怎麼摔碎的,《過程》不是馮倩寫的,簽名也不是她的,更不存在從楊紅手中拿走《過程》的事。
馮倩的律師認爲,楊紅將貴重物品帶到十幾個人聚會的場所,自身未盡到保管義務,且手鐲包裝簡陋,沒有發票,誰知道究竟價值幾何。
楊紅稱,那個手鐲是她從廣州“鬼市”買來的,行業交易習慣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有發票。手鐲一般都是鎖在保險櫃裏,那天是因爲客戶要看貨,她順便帶在身上的。當時在場的朋友周某也出庭證實,手鐲掉落後盒子在馮倩手中。事發後,雙方進行協商賠償時,楊倩進行了錄音,該錄音可以證實,馮倩承認摔壞手鐲的事實。
承辦法官就雙方爭議的焦點組織了3次不同內容的鑑定。三次鑑定分別得出結論,認定《過程》複印件上的全部手寫字跡的原寫字跡爲馮倩書寫形成,手鐲爲A貨且摔壞手鐲和起訴手鐲爲同一只,摔壞的手鐲在完好時價值20萬至40萬元。
最後,在承辦法官幾個小時面對面講解法律規定、背靠背調解之後,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調解協議:馮倩賠償楊紅28.5萬元,破損的翡翠手鐲歸馮倩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