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報道,4月25日,南京“富二代”吉某凌晨酒後回家與妻子祁某爭吵,對祁某連砍30多刀致其死亡。目前,吉某已被警方控制。同一天,33歲的湖南瀏陽人葉江年涉嫌殺妻碎屍案開庭。
這兩起殺妻案有一個共同特點:案發前均頻繁發生家庭暴力行爲。自稱是祁某朋友的網友“何諧KUSO”在微博中稱,祁某每次遭老公施暴後都會哭着給她們打電話,祁某在懷孕期間也曾多次遭受家暴。同時,報道顯示,葉江年結婚6年間曾18次將妻子宋某打傷入院。
爲何家暴事件頻發?司法機關該如何保護受暴者?反家暴何時能立法?
什麼原因導致家暴?
祁某遇害後,有不少網友認爲,酗酒是產生家暴的重要原因。有的網友還表示,酒醉後的家暴行爲,是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的。
“只要施暴者不屬於病理性醉酒,就必須爲自己的暴行承擔全部刑事責任。”4月27日,北京衆澤婦女法律諮詢服務中心公益律師張偉偉告訴記者,反家暴的基本理念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爲家暴的藉口”。
也有網友認爲,祁某遭家暴是因經濟上對男方有依賴。“女性如果經濟獨立,遭受家暴的機率會小一些。但也有不少經濟上獨立的女性遭受家暴。”張偉偉說。
“男權思想纔是家暴產生的根本原因。”在張偉偉看來,男權思想的內核是女性從屬於男性,“打老婆”可視作一種“管理”。
“當前我國家庭暴力相當普遍,受害者數量逐年增加。”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女子學院女性學教授孫曉梅告訴記者,據統計,我國2.7億個家庭中,遭受過家暴的婦女高達30%,每年有近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體。
如何保護家暴受害者?
“我妹妹也是家暴受害者……她不敢回家,怕被她老公打死。”騰訊網友“韓菱”這樣表示。
“家暴受害者亟待外力保護。”孫曉梅認爲,在缺乏有效外力干預時,家暴會日益頻繁,暴力程度會升級,可能產生三類悲劇:受暴者重傷或死亡,或者受暴者不堪忍受最終“以暴制暴”殺死施暴者,或者受暴者自殺。
那麼,當前我國遭受家暴的婦女如何能獲得有效保護?
“可以向婦女兒童權利保護組織、機構尋求救助。如果受暴婦女構成輕傷,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張偉偉說。
“法院系統目前開展的‘家暴人身保護令’制度具有推廣價值。”孫曉梅表示,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並在全國選取9家法院開展試點工作。眼下試點法院已近百家,並簽發了200多份“保護令”,履行率高達98%。
“但‘保護令’的適用範圍過窄。”張偉偉表示,目前“保護令”僅適用於離婚訴訟前後的受暴婦女,而實踐中,更多受暴婦女希望停止家暴的同時,能繼續維繫婚姻關係。
目前雲南、江蘇、浙江的一些地方已建立起反家暴庇護所。張偉偉建議完善庇護場所,加強其保護、服務功效,讓法律服務、心理諮詢、醫院、社區組織等共同發揮庇護作用。孫曉梅建議公益組織可以建立更多反家暴庇護所。
反家暴法何時出臺?“早就該立法保護婦女,懲
治家暴了。呼籲儘快立法。”4月27日,網友“堅強的水明月”等跟帖表示。
據新華社4月26日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顯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被列入立法預備項目,並將視情況在2013年或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這一消息令孫曉梅感到欣慰。早在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期間,她便多次建議儘快出臺反家暴法律。今年,她再次提出《關於加快反家暴立法進程的建議》。
孫曉梅透露,在十一屆全國人大期間,有多位代表提出涉及保護婦女免受暴力侵犯的議案和建議。在這些議案建議中,建議反家暴立法的佔80%以上。2009年,全國婦聯曾建議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工作計劃;2011年,中國法學會反對家庭暴力網絡組織提出關於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議。
“司法機關、婦聯、社區以及普通羣衆對制定反家暴法呼聲很高。”孫曉梅介紹,2012年5月全國婦聯發佈的調查數據顯示,在20個省市1025名受訪者中,86%的人認爲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爲,84.9%的人認爲有必要對此專項立法。
孫曉梅認爲立法時機已成熟。我國婚姻法2001年修訂時把“禁止家庭暴力”寫入,隨後,該條文也寫入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截至2012年底,我國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了反家暴的地方性法規或政策,90餘個地市制定了相關政策文件。
此外,專家也特別擔心家暴家庭兒童的心理問題。“目前對見到或者遭受家暴兒童的心理救助,還是一塊空白。”孫曉梅說,“這樣的孩子容易性情憂鬱,變得懦弱或殘暴,智力發展受阻,學習成績下降等。”張偉偉說。
“期待反家暴法‘不軟’,明確各部門的責任,明確罰則,並對大學期間接受反家暴教育培訓作出規定。”張偉偉說。
孫曉梅期待反家暴公益組織得到快速發展,婦聯、社區等保護力量也得到政府更多支持。(本報北京4月2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