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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喝醉了,仗着自己酒量大替弟弟開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交警逮個正着。4月23日,四川省樂至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將曾林剛提起公訴。
2012年10月29日15時許,家住雁江區丹山鎮的曾林剛一家人到姨夫家吃酒,席間其弟多喝了兩杯不能開車,曾林剛仗着自己酒量大,酒後替弟弟無證駕駛摩托車回家,途中與相對行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交警現場調查時發現曾林剛全身酒氣,遂對其進行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血液酒精含量鑑定,分別爲189“g/100“1、245.5“g/100“1,系醉酒駕車。經交警部門認定曾林剛負此次事故全責。到案後曾林剛仍稱自己能喝一斤多酒,中午才喝三四兩酒,不可能醉酒。
(曾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