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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喜歡聚堆,因爲我是沒有格調符號的粗人,特別是文化圈內無主題沙龍性質的聚會,更讓我如坐鍼氈,真的怕被朋友拉着入夥,不是我討厭人家,是怕人家煩我。
聚會都是以社團一員的符號與人交流的,比如官員、企業家、法官、詩人、學者,這些社會符號賦予了人的角色與定位,決定着你在這次聚會中的位置與等級,雖說沒人爲你排位,但每個人都在心中排好了你的位置,而且排得井井有條。
我當然不嫉妒人家的權力與名望,我也從沒在這些人面前有過自卑,讓我尷尬的不過是這些社會名流的格調處處讓我手足無措。吃西餐的規矩,別人都告訴我十遍了,我還是沒記住,別說動刀、動叉手忙腳亂,就是餐具放在什麼位置也沒個對的時候。有一次用餐還沒結束,我與一同吃飯的李老師去鄰座跟朋友打招呼,回到自己的座位一看,我的食物、餐具沒了,可李老師的還在,我問他這是咋回事,他說,一定是你刀叉擺錯了,服務生以爲你吃完了。李老師告訴我幾種擺放刀叉的方式,哪種表示什麼隱語,可今天說起此事我還是忘了,於是我的朋友常常對我說,看來你真的是不太講格調,我說我哪是不講格調,簡直就是沒格調。
我不會打領帶,只會擼扣,西裝的鈕釦常常系不對,去酒店吃飯脫下的外罩不知交給服務生,隨手就搭在椅子上,也記不住拿高腳杯的位置,與人碰杯時,不能根據對象的身份瞬間找準高低的位置。沒給官員開過車門,沒給“美眉”夾過菜餚,整個一個劉姥姥混進大觀園。唯一有用之處就是反襯了那些衣冠楚楚、風度翩翩的優雅之人。
幾經折騰,我發現這些極有格調的紅男綠女有時並不着調,他們在餐桌上大談美食文化,與某某名人在哪個私人會所吃過魚翅、熊掌,喝過法國路易的“祖宗”(對不起我忘了是十幾),有哪個當紅的明星過來給他們敬酒。這些有格調的人一邊喝酒,一邊高談闊論,從索馬里海盜到達爾富爾糾紛;從文物行情到埃及旅遊遭受重創,張嘴就來。說完了天下,說自己,每週要打兩次高爾夫,緩解應酬的壓力;聽一次高雅音樂會,陶冶情操;看一次美展,提升審美情趣;買一本《讀者》,堅持讀書。說完了自己說孩子,孩子更有格調,母語都不標準了,在美國讀碩士,畢業論文答辯都是用英語(要是用陝西話那就是讀西北大學了)。
這樣人的格調我不配,別說我沒有閒錢消費奢華,就是有錢了我也絕不用這些東西填充自己的外在空間。當然這也不是錢的問題,人家英國的強盜打劫銀行的時候,第一句話先說:“對不起了先生,不許動,馬上把錢拿出來。”拿到了錢,逃跑之前還摘下帽子,說聲“謝謝”。當然,這是個笑話,但英國人真的講格調,流浪漢的行李中都有幾本書,這說明人家的格調是習慣。我們的習慣在公共場合往往看不到,自由獨處的時候才畢現。我喜歡一個人骨子裏的真格調,我討厭裝腔作勢瞎講究。明明與我一樣張嘴“吱、吃、嗜”不分的舌頭,硬裝着港臺發嗲的格調,真讓人反胃。
人生最高的格調就是真誠,無論社會多麼紛亂,人際關係多麼複雜,都要實實在在,在權貴面前不巴結,在名流面前不自卑,在美女面前不猥瑣,在大款面前不自萎。只要你的內心陽光,即便是吃地溝油的命,也有資格憂國憂民,即便一生經歷最大的場面是孩子的婚禮,也不影響你內在格調的優雅。就如諸葛亮出山之前是山野匹夫,可三國時代誰的生命格調高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