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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重慶市統計管理條例》
將於下月1日實施
重慶晨報訊(首席記者任明勇)新修訂的《重慶市統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下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據介紹,新修訂的《條例》共7章50條,和舊版條例相比,新版《條例》加重了對領導幹部人爲干預統計工作以及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參與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爲的處罰,健全了統計監督檢查制度。
針對數據篡改等違規行爲,新《條例》規定,市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若出現自行修改統計資料,或以任何方式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等僞造、篡改統計資料,將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