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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裏面清晰寫道“七兩魚算一斤”
市民萬先生向重慶晚報投訴稱,在渝北區安家咀公交站附近,有一家南泉六合魚餐館,明碼標價“7兩算1斤”,這讓他覺得很不合理:“這種算法是讓顧客被迫接受,是霸王條款。”
重慶晚報記者文翰賀懷湘見習記者劉潤攝影報道
老闆:
從來沒人說短斤少兩
接到萬先生的反映,昨日中午重慶晚報記者來到這家南泉六合魚(龍溪分店),廚房門上張貼着的溫馨提示特別顯眼———本店六合魚現點現殺,剖洗乾淨後,7兩算1斤,一次點齊,請勿浪費。草魚30元一斤……
“我們的六合魚在重慶只有兩家店,一家在南泉,開了二十幾年,一家就是這裏,開了16年,再無分店。兩家店都是7兩算1斤,我們的7兩,實實在在就是7兩,肯定不會少。我們也歡迎顧客來複秤,從來沒人說我們短斤少兩過。”老闆丁家俊說。
丁老闆認爲,既然顧客來店裏消費,那麼就是認可“7兩算1斤”的算法,自己的做法並無問題,“有些客人不瞭解我們店的規定,殺魚時我們都是主動告知,如果有異議,可以不在店裏消費。我們主要是做回頭客,熟客都認可了我們的算法。”
記者走訪了沙坪壩、楊家坪等地的多家魚莊、烤魚店,均沒有明示“7兩算1斤”的做法。
工商:
明示也算霸王條款
重慶晚報記者聯繫上渝北區工商分局龍溪工商所負責法制工作的主任科員曹海蓉。她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7兩算1斤”雖然明示,但讓就餐的消費者被強制接受,屬於霸王條款,且這種計量方式也違反了計量正確的公平交易條件。消費者可要求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
曹科員表示,龍溪工商所已責令南泉六合魚(龍溪分店)整改,如拒不改正,則會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太安魚上桌分量不足
老闆解釋“8兩算一斤”
近日,市民莫先生與朋友在科園六路的一餐館就餐時,點了一條太安魚。等到魚上桌,他們發現分量不足,去找老闆要說法,老闆稱“8兩算的一斤”。
莫先生向記者介紹,“我們都是附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中午7人到百味軒家常菜就餐,發現魚短斤少兩後,我們沒有動筷子,找老闆討說法,並把對答錄了音。”
以下爲錄音:
“老闆,魚有點少喲!”莫先生說。
“是恁個多,沒得問題。”一位中年男人的聲音傳來,這是老闆。
“那你重新稱個3斤4兩的再做一次,如果還是這麼多,我們就認賬繼續吃。”
“沒得同樣大小的魚了。”
“那你稱個3斤的,弄出來沒有3斤4兩的多,我們也認賬。”
“都是經常吃到魚的,這條魚肯定沒有3斤4兩!”莫先生這邊有人提出異議。
“8兩算的1斤,這麼多分量是差不多噻。”老闆說。
“老闆,你這種說法我們還是第一次聽說,太有創意了……如果真是8兩算一斤,稱魚之前就應該告知,爲什麼等消費者發現了再說?”
記者來到百味軒家常菜求證,老闆並不在店。老闆娘解釋:“他(老闆)是說過8兩算1斤,他天天都在喝酒,天天都在醉,喝麻了的人說話能信啊?”
老闆娘稱,一家人從銅梁到主城區經營餐館已經5年,是憑良心做生意,稱魚時確實是3斤4兩,絕對沒有耍秤。“他們有異議,我們也不想影響其他客人,最後還不是算的2斤7兩的錢。我還要炒菜,這麼個事情都要找記者來扯,煩不煩嘛?”沒待記者拿出錄音對話,老闆娘就往廚房走去。
吃貨小羅:市區有名的烤魚我基本都吃過。1斤魚剖洗後,一般來說只有8兩左右。如果明示7兩算1斤,而且味道還不錯的話。我還是會去吃的。
家住沙坪壩的劉小姐:我們去稱魚時,頂多是看個大概。既然老闆明示7兩算1斤,我還是傾向於相信他這7兩是實在的7兩。只要分量不少得過分,我不會計較。
市民萬先生:南泉六合魚的麻辣味做得很足,我吃得很舒服。但這種7兩算1斤的算法,雖然明示了,但我們是被動接受的,我認爲這是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