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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申詠瑛冒充中央級報社記者,和徐貴鍾謊稱能幫上訪戶解決問題,詐騙14.4萬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4年半和3年半。
63歲的申詠瑛是遼寧農民,57歲的徐貴鍾是遼寧無業人員。法院查明,2010年3月至5月期間,徐貴鍾對老鄉劉某稱,申詠瑛是某中央級報社記者,可以幫助解決上訪問題,將劉某帶至北京與申詠瑛見面。申詠瑛對劉某謊稱通過報社社長能幫助其解決上訪問題,後申詠瑛、徐貴鍾以各種名目騙取劉某14.4萬元。
劉某稱,他來到北京後,在這家中央級報社邊上的賓館見到了申詠瑛,申詠瑛當時揹着一個寫有該報社字樣的包,看了他的上訪材料後說這事能辦。此後,對方以找關係請人吃飯等爲名向他要錢。後因其上訪反映的問題沒有解決,他到該報社詢問,對方說沒有申詠瑛這個人。知道被騙後,申詠瑛還說事情正在辦,讓他等消息,後來就不再接電話。於是,劉某報警。
一審法院判決後,申詠瑛、徐貴鐘不服,上訴稱沒有詐騙。
市二中院認爲,申詠瑛、徐貴鐘的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一審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