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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對象:山東省梁山縣人民法院院長王愛新
法週刊:你們立足於“省”,從“省”的角度提高人民羣衆滿意度,這一思路是如何產生的?
王愛新:在老百姓的印象中,打官司是一件傷腦筋的事情,費心、費時、費力,他們擔心維權的成本太高,對訴訟有一種畏懼感。對此,我們從羣衆擔心的“費”入手,提出讓羣衆省時、省力、省錢即“省”的工作思路。
當前,全社會都在倡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爲司法,也要貫徹這一理念,要在節約司法成本、減少羣衆訴累上想辦法。因此,我們着力從讓羣衆“省”的角度考慮,倡導法官下基層、送服務,出現場、接地氣,真正讓羣衆感受到司法就在身邊;讓羣衆認識到法律就是百姓的保護神,法院就是百姓的安全港,法官就是百姓的貼心人。
涉訴信訪問題是目前法院工作乃至全社會的一個難題,分析信訪產生的深層原因,有不少是因爲程序不公、效率不高、執行不力造成的。個別法院設立層層關卡,致使羣衆立案難、訴訟難、申訴難。要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現狀,就必須在提高效能、強化服務上下功夫,在節省羣衆訴訟成本上做文章。
法週刊:在讓羣衆省時、省力、省錢等方面,你們有哪些具體措施?
王愛新:爲了減輕羣衆訴累,我們重點落實了“一減一加一提高”:
“一減”就是減少辦案時限。明確規定了訴訟流程的時限節點,要求案件一般應在法定審限的三分之一期限內結案;對於簡易案件,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減少冗長的訴訟程序,突出速裁“經濟、簡便、快捷”的特點,實行速裁。
“一加”就是加大司法救助。嚴格執行訴訟費緩、減、免的相關規定,確保困難羣體依法行使訴權;落實司法救助基金,對權益遭受損害、通過司法程序又不能及時實現的當事人予以救助,保障他們基本的生產生活需要。
“一提高”就是提高科技含量。隨着全社會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的快速發展,我認爲,讓司法更大功效地惠及民衆,必須依靠信息化科技手段。
因此,我們積極實施“天平工程”規劃,大力推行網上辦案、電子政務、陽光司法,把信息化技術應用到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更大程度地提升法院的服務質量、提高審判的透明度,讓人民羣衆充分享受科學技術帶來的更大便利和實惠。
法週刊:據瞭解,梁山縣法院推行了“兩個延伸”,有效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請具體介紹一下“兩個延伸”的內容?
王愛新:“兩個延伸”就是訴前延伸和判後延伸。
把糾紛解決在訴訟之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因此,我們着力通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來實現訴前延伸:一是以訴前調解爲依託,引導羣衆以非訴方式解決糾紛;二是以司法確認爲保障,增強人民調解組織的功效。加強對基層調解組織的指導和規範,通過司法確認賦予其調解協議執行力,實現案件源頭分流;三是以派出法庭爲中心,建立網格式矛盾糾紛化解平臺。在未設法庭的鄉鎮及流動人口較多、矛盾點集中的社區設置“法官工作站”,在企業、學校、社區、村莊設立“法官聯繫點”,讓司法服務進社區、進村莊、進學校、進企業,免去了羣衆奔波之苦。
判後延伸是實現服判息訴的重要保障。簡單、機械地辦案,一判了之,即使裁判結果正確,當事人也不一定滿意。因此,在案件判決後,要落實判後答疑、案件回訪、領導定期下訪等制度,用溫和、貼心、入俗、文明的方式爲當事人解疑釋惑,以減少羣衆合理懷疑,消除羣衆誤解,解開羣衆心結。
法週刊:作爲基層法院院長,你認爲讓人民羣衆對法院工作滿意的關鍵在哪裏?
王愛新:作爲法院,讓人民羣衆滿意,必須要做到“1+3”,即“公平公正的裁判結果+便捷溫馨的立案程序、及時高效的審判程序、快速有力的執行程序”。裁判公正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沒有高效率的訴訟程序做保障,老百姓也是不信服的。
作爲法官,要讓人民羣衆滿意,必須有親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意識和情懷,並以此引導法官的司法行爲。
親民就是要懷着對羣衆的深厚感情,帶着真誠、真情和真心去聽民聲、訪民意;便民就是處處從方便老百姓考慮,深入到農村、社區、企業、家庭實地化解矛盾;利民就是想羣衆之所想,急羣衆之所急,依法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惠民就是要貼近羣衆,真心實意地爲老百姓幹實事、辦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