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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紀委日前發出通知,爲落實聯繫和服務羣衆工作制度,改進工作作風,對在調查研究中違規實施交通管制、使用警車開道的領導幹部,將予以問責。(據新華網4月26日報道)
乍一看,哈爾濱市有關部門很重視轉作風工作,不僅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還專門發出通知,對在調查研究中違規實施交通管制、使用警車開道的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可再一看問責的內容,不僅讓人大失所望,裏面除了批評教育、戒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個人承擔相關費用等人們已經看厭了的問責形式以外,最重的處罰還語焉不詳,留有餘地,曰: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實際上,上述所謂的問責,公衆並不陌生,官員公車私用,問責的形式是這些;官員公款吃喝,還是這樣問責;治理機關“慵懶散”痼疾,依然是這些處理套路,可以說,這種撓癢癢式的問責已經淪爲一種形式主義。
更可怕的是,有些看似非常嚴厲的問責,在官官相護的官場上也已成爲一種“走過場”,成爲一種忽悠公衆的“戲法”,和官場文化中的潛規則,比如官員被免職後的易地做官、帶病復職、“潛水”做官等越來越常見,眼前就有活生生的例子:因爲豪車事件才被免職的貧困縣陝西白水縣委書記郭德林,被免職後轉眼間就坐上安康市衛生局局長的交椅;還有最近因豪宴遭民衆圍堵而下跪求饒的張愛華,當地官方的問責也只是免去其泰州醫藥高新區濱江工業園管委會主任職務,然而這僅僅是郭愛華身兼衆多官職中的一個副處級職位,至於其餘3個正處級職位則毫髮未損。
中央出臺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本意是要從嚴要求,從嚴治黨,並明確規定改作風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可沒想到中央如此嚴肅而重大的決定,到了下面還是走過場,試想,如果各地都出臺一個重拿輕放的轉作風問責規定,豈不是爲各級領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網開一面嗎?如是何以體現中央的權威性?又如何能讓中央的規定落到實處?
官員犯錯,就該問責,而一旦問責,就應不留情面,不留餘地,這樣的問責才能對幹部隊伍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才能真正起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作用,如果視問責爲兒戲,讓問責淪爲形式主義和走過場,那失掉的就不止是民心。所以,筆者建議有關部門能嚴肅黨紀、政紀,制定出一個統一、具體且嚴密的問責條例,讓那些無關痛癢的問責統統見鬼去,這樣纔不會給下面任何鑽空子的機會,才能真正體現出問責的嚴肅性。(李世榮江蘇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