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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4月28日電(記者朱峯)一封送到學校的感謝信,記錄了一個3歲幼童生命轉危爲安的故事,也記載了河北省邯鄲市一名男子救助暈厥幼童的善舉。同時,此事因交通違法是否應該罰款也引起羣衆熱議,交警部門表示可申請複議將酌情處理。
近日,邯鄲市錦玉中學校門口貼出了一封大紅的感謝信,描述了一名男子在送朋友女兒上學的路上,將呼吸暫停的幼童火速護送到醫院緊急救助的故事。
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家住河北省邯鄲市東風路的孟憲斌帶着3歲多的女兒在家附近的門診打針時,孩子受到驚嚇,不停哭鬧,身體出現不適導致暈厥。焦急萬分的孟憲斌抱起孩子衝到路邊攔車,準備趕往醫院救治。
這時,一名男子駕車途經此地,見狀急忙停車詢問孟憲斌情況。 “師傅,行行好,把我們送到醫院吧……”孟憲斌哭求。 “趕緊上車! ”得知事情原委,男子讓車上一名女孩下車步行去學校,然後載上孟憲斌父女向市第一醫院駛去。
男子駕車從邯鄲市東風路一路北行,在一交叉口附近時,恰遇紅燈,前方十幾米機動車道擠滿了車。爲爭取時間,他一打方向盤,佔用了另一側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分秒必爭地拐進醫院。到醫院後,孟憲斌來不及道謝,抱上孩子就衝向了急救室,男子則駕車離開。
經救治,孩子轉危爲安。孟憲斌懊悔自己沒有記下好心人的姓名和車牌號,但他隱約記得下車步行去學校的女孩身上穿着“錦玉中學”的校服。於是將感謝信貼在了這所學校門口。
經過當地媒體的報道,大家終於尋找到了當時伸出援手的男子肖峯。據肖峯描述,當天中午他送一位朋友的女兒小譚上學,快到學校時發現路邊有一男子攔車。 “我還以爲他喝醉了,想如果是喝醉了就幫他打個120。後來聽他說是孩子突然沒氣兒了,孩子的奶奶也抱着孩子過來了,我就趕緊讓他們上車了。 ”
此事在當地引起羣衆熱議。有的說人命關天,這位車主的違法行爲可以被原諒。有的說,法律不能講情面,該怎麼處罰就得怎麼處罰。
記者從當地交警部門獲悉,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因救幼童等類似好人好事而被電子眼抓拍的話,可持幼童的醫院診斷以及本人的駕駛證、行車證等相關證件到交警部門法制科申請複議,相關部門將酌情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