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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萌通訊員汪汀熊雙)凌晨時分,一輛沒有右前門、沒有反光鏡、前門整塊擋風玻璃碎掉的黃色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裸奔”,巡邏民警被嚇出一身冷汗。 4月26日凌晨0時30分許,衡棗高速多處起霧,芝山中隊民警在泉南高速邵永連接線(西往東)巡邏。一臺黃色客車從警車旁邊超車而過,民警發現該車竟然沒有右前門,立即驅車跟隨其後,並要求到前方下收費站接受檢查。民警檢查時發現,幸好車上沒有其他乘客,該客車擋風玻璃、右前門及右前反光鏡已經完全沒有了。
駕駛員告訴民警,客車在廣西境內發生追尾事故,因爲身上的錢不夠維修,他自己簡單修補,用竹竿頂住塑料薄膜替代擋風玻璃,用鏡子當反光鏡,想一路撐到長沙去維修。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可以處以罰款200元。民警對駕駛員批評教育,要求其原地休息。天亮霧散後,民警叫來拖車將客車拖到就近的大型客車維修點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