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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得舟)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關於做好全省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教育局、各高校、省屬中職、廳直各學校嚴格執行,防止發生學生傷亡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相關學校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指導學生珍愛生命,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深入細緻地做好交通安全、校園集體活動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盜、防溺水、防傳染病、防擁擠踩踏、防校園傷害和預防自然災害的安全常識教育,組織好防災應急演練;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組織學生進行踩青郊遊等活動,對違反規定,擅自組織春遊等集體活動的學校,要予以嚴肅查處;對不重視安全工作而發生傷亡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當年不得評先進,學校領導不得晉職、晉級,並執行責任追究制。
各地對校舍建設工作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D級危房徹底消除,不留安全死角,並進行專項督查;建立完善綜合防災體系,進一步提高中小學綜合防災能力和師生避險自救能力;加大對民辦學校校舍安全檢查力度,做到“一所不少、一棟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