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丁國鋒通訊員閆成瑞截至4月30日,按照新刑訴法對短期犯刑罰執行的規定,江蘇省15所監獄分批完成了原公安看守所服刑的約3000名三個月以上一年期以下刑期罪犯的集中收押工作,其規模相當於一所大型監獄關押量,由於準備充分、處置細緻、保障有力,整個轉移關押階段實現了“零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