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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煜報道:日前,福建省政府下發了《關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將該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建立一體化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提高政府補貼標準。這標誌着今後福建省居民養老保險將不再有城鄉差異。
《意見》指出,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保;對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計生對象等繳納困難羣體,政府爲其代繳不低於50%的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對城鄉重度殘疾人,政府爲其全額代繳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所需資金由市、縣政府承擔;允許繳納困難羣體個人增加繳費,繳費後按照相應檔次予以繳費補貼;年滿60週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