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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今晚報記者王赫巖通訊員楊毅)記者從交管局瞭解到,實施酒駕嚴罰、醉駕入刑新規兩年,本市整治酒駕已融入日常交通管理和交警執法。據統計,2011年5月1日以來,全市交警查處酒駕交通違法近萬人次,醉駕交通違法近千人次。
交管局始終把涉酒交通違法作爲路面管理重點,形成“天天有整治、週週有行動”的良好狀態。2011年5月1日實施酒駕嚴罰、醉駕入刑新規定至今,交管局依法嚴處醉酒、酒駕交通違法,充分發揮了整治行動震懾作用,酒駕等涉酒交通違法明顯下降。今年1月至3月,全市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101人次,比2012年同期下降24%,比2011年同期下降47%。實施酒駕嚴罰、醉駕入刑新規兩年,交警發現涉酒交通違法呈三特點:一是飯館及娛樂場所相對密集區域多發和22時後高發;二是飲酒地與酒駕駛往目的地多爲近距離,極少跨區長途酒駕;三是通過向酒駕交通違法者隨機調查,90%以上涉酒駕駛人知道新規嚴厲,均表示後悔一時放縱,特別是醉駕交通違法者更因刑罰追悔莫及。交管部門介紹,雖然涉酒交通違法處罰力度加大,但仍有駕駛人觸犯法律,酒駕動機和心理因素主要爲:一是逞能,以示自己喝點兒酒沒事兒,好面子;二是嫌麻煩,有的人飲酒地離家很近,就駕車赴宴;三是僥倖,總認爲自己不一定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