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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後爲表現工作能力,女醫務檢驗員靳某竟監守自盜,將原工作醫院的一批試劑搞出來,交給自己的新單位。今天上午記者瞭解到,海淀區檢察院以靳某涉嫌犯職務侵佔罪,向海澱法院提起公訴。
家住北京的靳某出生於1979年,大專文化。2005年5月,她進入北京一家民辦醫院工作,擔任CIK實驗室技術員,同時負責實驗室內部試劑的訂貨、保管、分裝等。靳某工作很認真,平時也頗得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但是到了2011年,由於醫院股東間發生分歧,部分工作人員離開醫院,搬到燕郊另起爐竈。靳某的原領導童某也在其中。2012年2月,童某給當時仍留在醫院的靳某打電話,問她是否願意隨其到燕郊工作,靳某便答應了,向原醫院提出辭職,只等30日的期限屆滿便到新單位上班。
由於燕郊的醫院剛剛成立,人員、設備方面都不齊備,尤其是缺少試驗用的試劑,童某便讓靳某訂購。靳某想到打算離職前向一直合作的蔡某訂購過一批試劑,便向童某說可以先借來備用,童某也沒反對。
實際上,靳某確實訂購了一批試劑,並且經手登記入庫保管,但靳某也很清楚,由於醫院股東間的糾紛,加上包括自己在內的大批工作人員離職去了新單位,兩家醫院之間的矛盾已經很深,幾乎沒有可能通過正常途徑借用試劑。但爲了表現自己的工作能力,也想幫一直看重自己的老領導童某的忙,靳某在未告知任何人、未請示領導批准的情況下,將剛剛入庫、總價值10萬餘元的兩支試劑(白介素7、白介素12各一支)簽字領出,並將試劑上的標籤撕下貼在藥品分裝登記本上,造成兩支試劑已經分裝使用的假象。
隨後,靳某找到蔡某,謊稱醫院搬遷無處存放試劑,請蔡某幫其保管。蔡某也知道靳某所在醫院搬遷一事,毫無懷疑地接收了多支試劑。過了幾天,蔡某按靳某的要求,將其中一支試劑交給了位於燕郊的醫院工作人員。
靳某離職後,其原工作的醫院對實驗室進行盤點,發現試劑使用的情況與試驗消耗量有較大出入,對靳某產生了懷疑,於是報案。2012年3月底,靳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
檢察官稱,醫院對試劑的保管並不嚴格,靳某也正是利用了自己獨自掌控試劑保管、登記、使用的便利,將試劑竊出。儘管靳某的目的並非自己佔有或變賣試劑,但其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將試劑挪作他用的行爲侵害了其所在單位的財產所有權,金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
本報記者林靖通訊員陳晨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