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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出了,房也買了,房產證卻遲遲辦不下來,原是業務員私自挪用客戶手續費
江北區五里店橋北苑5號望江閣1單元20-6,是丁勁鬆在主城新買不久的二手房。4月27日,在歷經波折後,如願拿到房產證的丁勁鬆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業務員收錢打白條
丁勁鬆常年在西藏工作,父母帶着他女兒常年租住五里店黃泥村一個廠區宿舍樓,居住條件很差。丁勁鬆一直想給父母買套房子。
去年12月底,丁勁鬆找到大灣五江路上的滿堂紅房產中介陽光100店。經過業務員彭文推薦,他相中了橋北苑5號望江閣1單元20-6這套兩室一廳的二手房。
今年1月5日,丁勁鬆夫婦與賣方李軍簽訂買賣合同,58萬元買下了這套房。按照合同附件約定,買方丁勁鬆淨出費用3萬元給中介方,包括中介費、按揭費及過戶所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1月7日,丁勁鬆將第一筆2萬元的中介手續費交給彭文。彭文寫下一張收條,雙方約定:剩餘的1萬元費用,在房屋過戶時支付。寫在一張A4紙上的收條,除了彭文的親筆簽名外,還蓋有手印。
在丁勁鬆的印象中,彭文辦事並不積極,他打過好幾次電話催促辦理過戶。3月25日,丁勁鬆所購二手房成功過戶。
4月3日,丁勁鬆從彭文手裏拿到了江北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出具的業務受理通知書。他按約定將剩餘的1萬元交給彭文,並收到第二張收條。
遲遲不辦房產證
早在3月10日,丁勁鬆就與賣方李軍辦理了房屋交接,並與父母、女兒一同搬了進去。“由於沒有拿到房產證,心裏就像有塊石頭沒落地一樣,始終不踏實。”
4月14-15日,丁勁鬆多次與彭文聯繫,提醒彭文儘快給他辦理房產證。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彭文卻在電話中稱,他不小心把自己的身份證弄丟了,即使快件補辦也要一個星期時間。
丁勁鬆沒有往壞處想,他同意一週後再與彭文一起去辦。但接下來,丁勁鬆卻發現一些不正常的現象:那一週內,他多次致電彭文,對方電話時通時不通,但始終不接聽。
錢被業務員挪用了
丁勁鬆突然意識到,這是彭文有意迴避或故意拖延。他找到滿堂紅房產中介陽光100店負責的王經理和李經理,他們代表中介公司向丁勁鬆表示,要妥善處理。但他撥打彭文的手機,得到的迴應也是:要麼關機,要麼停機。
4月24日,丁勁鬆再次找到滿堂紅陽光100店,無意間碰到另外兩位前來投訴的客戶,他們投訴的對象也是彭文。去年8月簽訂買賣合同的劉先生,支付了14800元的中介手續費,收到彭文的一張白條,至今還沒辦理過戶手續;今年春節前過戶的陳先生,現在還沒領到證。
4月24日下午,彭文終於來到門店。他承認已將私自收取的中介手續費挪作他用,並當場寫出保證書,於4月25日上午11點前爲丁勁鬆辦好過戶手續。4月27日,丁勁鬆如願拿到了房產證。
業務員已經被開除
據介紹,彭文來公司工作有一兩年了。他還曾短暫擔任過陽光100店店長,後來被降職。最近幾天,因被客戶多次投訴而被公司開除。
王經理稱,彭文現在已經不是公司員工,幾天前,因私自挪用客戶中介手續款而被公司開除。此外,打白條收受客戶用於辦理過戶的手續費,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我們的合同上有規定,必須要出具蓋有公司公章的收據。”
目前,彭文已承認挪用資金的行爲,涉及金額在四五萬元。目前彭文正配合公司交還手續款,並儘快履行承諾。
(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重慶晨報記者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