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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花放李曉穎)找人頂替丈夫簽字離婚,如意算盤落空不說,還因爲妨害作證而獲刑。經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近日以妨害作證罪判處被告人劉珂有期徒刑八個月;判處被告人王蘭拘役三個月,宣告緩刑三個月。
王蘭和郝某是夫妻。2012年5月,王蘭對身處國外的郝某提出離婚並訴至法院。郝某在一張白紙上簽字並郵寄給王蘭,讓她隨便寫條件,表示只要能離婚就行。王蘭找到了法律工作者劉珂,讓其幫助辦理離婚,並給付2000元代理費。
2012年6月的一天,受劉珂指派,鍾某代替郝某去了法院,與王蘭一起在離婚調解協議上簽字。當天下午,法院製作了民事調解書。當年8月,郝某回國發現了此事,向法院提出申訴。隨後,原調解書被法院依法確認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