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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4月26日A21版《大衆街105號住戶在公共平臺上私搭亂建》的報道刊發後,民族小區、廣匯九合院及康樂、朝陽等地多個小區居民都打進本報熱線,向記者反映小區內私搭亂建的問題。多年以來,小區裏私搭亂建一直是令人們頭疼的一件事,雖然執法部門一直在管,卻爲何屢禁不止呢?
記者瞭解到,私搭亂建不僅是違法行爲,而且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但在具體清理執行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困難:一些業主們的法律意識淡薄、公德心淡漠,在別人蓋我也蓋的從衆心理驅使下,跟風者多;居委會、物業只有督促、勸阻職責,沒有執法權,很難對私搭亂建者進行實質性監管和處罰。
說起小區私搭亂建的情況,許多社區居委會都表示知情卻無從管起。按照規定居委會應該對私搭亂建的行爲進行制止、教育和勸說,如果沒有效果就只能報請相關部門處理。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城管等部門均有一部分管理職能,就是因爲都在管最終就變成了都不管。
負責廣匯九合院物業管理的寧健物業唐經理對記者說:“居民什麼事都往物業推,但我們畢竟不是執法部門,沒有執法權,能做的也非常有限。”據該負責人講,對於小區內的私搭亂建,物業制止過,並在小區內貼通知讓居民將小房拆除,但是收效甚微。
小區內私搭亂建、侵佔綠地等行爲涉及規劃、建設等多個部門,但對於已經搭建成形情況比較嚴重的小區,許多執法部門也有畏難情緒。採訪中,許多居民表示,違章建築的大量出現,是零星的亂搭亂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和拆除造成的。爲此他們希望立法部門在相關房地產開發以及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中,對於業主的私搭亂建等行爲應進行明確約束,明確各部門管理職能,不要讓私搭亂建風愈演愈烈。記者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