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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見弱女子被追打,僅僅只是路人的他挺身而出,卻因此喪命(本報5月1日6版《好心拉架怎奈慘遭不幸》)。記者昨日從警方瞭解到,目前該案仍在調查之中,胡某的行爲有望獲評“見義勇爲”。
家人不願再觸傷痛
記者昨日從轄區警方瞭解到,由於案件尚未辦結,目前具體案情暫不便對外透露,而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鑑定結果也無從得知。
經過輾轉聯繫,記者終於與受害人胡某的家屬取得聯繫,家人尚未從這突如其來的噩耗中恢復過來,整個通話在哽咽中進行。家人表示,在結案前不想對此事多做評論,一切靜等最終的結論。
施暴人常年蝸居地下通道
在前期採訪中,案發現場附近的羣衆曾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長期蝸居在地下通道,精神暴躁,經常攻擊路人。既然如此,爲何相關部門不早早進行處理?帶着這樣的疑問,記者採訪了合肥市救助站站長成正忠。
成正忠告訴記者,從目前瞭解的情況來看,犯罪嫌疑人就是本地人,家人住在城隍廟附近,而以撿垃圾爲生的他則長期居住在地下通道,根據相關規定,他歸屬於轄區街道管理,並不屬於救助範圍。
而對於一般的街頭流浪人員,救助站只能幫扶到自願接受救助的人員,至於不願接受救助的,他們無權強制執行。“對於有意願、有能力回家的,救助站將爲其購買車票,而對於未成年人及一些年齡較大的或者智障殘疾人士,救助站會安排專人護送他們回家。”成正忠介紹說,目前合肥街頭的流浪人員大部分都是不願接受救助的人員,對此,他們除了提供飲食、禦寒物品等之外,並無太好的辦法。
受害人有望獲評“見義勇爲”
安徽中天恆律師事務所陳朝暉律師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要視最終的精神鑑定結果而定,“根據他的辨認、控制能力判斷他當時是否具備民事行爲能力。”如果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將對其進行從輕處罰。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能力,受害人的家屬都可向嫌疑人家屬提起民事訴訟。
胡某以路人身份阻止犯罪嫌疑人行兇,並因此送命,是否能夠得上見義勇爲?陳朝暉認爲,這要視其行爲在當時所發揮的作用而定,“是否真正起到制止的作用”,不過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陳朝暉認爲胡某構成“見義勇爲”的希望很大,不過這需要相關部門的最終認定。
本報記者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