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被索賠16萬元
本報訊(記者孫瑩通訊員馬小龍)同在銀行工作的同事鞠某和龔某乘坐電梯時嬉鬧,致使鞠某摔倒受傷。倆人也撕破了臉,對簿公堂。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鞠某訴稱,今年1月5日下午,她在工作單位乘坐電梯,出電梯時恰巧被告龔某進電梯,龔某用腳鉤到她接近膝蓋的位置,將其絆倒。這一跤,摔得鞠某的手鐲碎了,手機壞了。手、膝蓋多處軟組織損傷。
在協商溝通未果的情況下,鞠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承擔醫療費、誤工費及財產損失16萬餘元。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