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張璐)國務院法制辦昨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外國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費用由本人承擔。如本人無力承擔,屬於非法就業的,由非法聘用的單位、個人承擔。
(來源:北京晨報)